信访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氛围,全面建成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师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平安校园”。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范围

1、学校员工及其学生;

2、学生家长;

二、接待内容及职责

1、内容。接待家长、学生及学校员工的通过书信、走访等形式反映的教育教学工作方面的问题,宣传解答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2、职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接听电话,维护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办有关机构交办的信访事项,并上报处理结果。

三、信访接待时间和方式

1、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2:30下午16:00—18:00

2、方式:信访接待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四、处理和接待来信、来访的要求

1、接待人员应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认真耐心地听取来访人员的意见,做好记录,并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做出认真的解答,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或因现实条件所限无法解答的问题,要耐心向来访人员说明情况

2、处理来信,要认真登记并呈送局领导批示后,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承办单位按限及时办理,及时上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向有关方面说明情况。

3、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4、接待人员实行挂牌接待,公开接受监督

第二篇:信访接待制度李官中学信访工作接待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信访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访接待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办公室承担学校信访接待,负责接待来访群众,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情况,除关系重大的需报主管领导阅批的,其余均按问题性质转给相关负责人调查处理。

二、信访接待的程序

1、对于群众来信,主管信访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拆封,保存完整,并编号登记,并按内容性质,拟出处理意见,由办公室负责人签批后转送相关处室处理,并督促承办部门及时查处。对于比较重要或复杂的信访,须呈主管领导阅示后再办。

2、学校领导的亲收件一律交本人拆封,属群众来信的,应交办公室按正常程序处理

3、学校实行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为学校领导接待日,倾听教职工及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及时解决问题;需要与学校领导面谈者,要提前到学校办公室预约登记

三、几点要求

1、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工作,应该遵照国家政策、法令、学校规章制度,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于来访者,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属于揭发控告性质的,要严格保密。

2、各部门也应高度重视。处理信访要及时、认真,不得推诿、积压,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3、群众对某些工作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凡属正确可行的,应认真研究采纳,同政策、规定有抵触或难以实行的,应进行解释,并对有关政策、规定加以宣传,取得群众的谅解

每学年学校办公室进行小结,并按问题性质处理结果,分类统计,综合整理汇报。

临沂李官中学

第三篇:信访接待制度官坝镇人大信访接待制度

1、文明接待。人大代表应按照安排按时间到镇人大代表之家(各活动室)接待群众,着装整洁,说话和气,举止文明,接待热情;尊重信访人,进行信访登记。

2、认真听记。认真阅读信访材料,细心倾听来访人陈述,详细询问反映或举报的事实、情节问题,认真做好接访记录。

3、处理妥当。依法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不得推诿、拖延,按国家法律及政策规定妥善处理信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按照要求填写完善代表接待登记表,及时送交镇人大办按程序处理,跟踪关注处理情况,及时向信访人反映处理意见。

4、宣传教育。按照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原则要求,向信访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疏导教育信访人员,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5、注意保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对信访人权益造成损害的信息;妥善保管信访材料和信访档案资料,不得丢失、篡改隐匿或擅自销毁信访资料。

6、其它应当遵守的规定

官坝镇人民代表大会

关于人大代表撰写人大调研报告和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励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本镇县、镇人大代表写稿积极性,大力宣传报道本镇人大工作动态和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强化宣传工作激励机制,官坝镇人大决定在本镇全体人大代表中,实施代表撰写人大调研报告和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奖励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本镇全体人大代表,包括本镇选区选举的在县城工作的县人大代表、参加本镇人大活动的市人大代表、各代表小组联络员。

二、奖励类别

1、专题调研报告类、信息类;

2、县人大《忠县人大工作》简报、《忠州报》等县级媒体类;

3、市级《公民报》、《公民导刊》、《重庆日报》等媒体类;

4、国家级《中国人大》等媒体类

三、奖励标准

1、专题调研报告类、信息类

奖励范围内人员按照县人大和镇人大要求,撰写完成调研成果报告,被县级机关媒体彩用的,每篇奖励200元;报告被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400元;报告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篇

奖励600元。

代表采写信息被《忠县人大工作》简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信息被《忠州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元;信息被县人大推荐上市人大的,每篇奖励50元;信息报道文字信息超过300字的,每篇奖励100元。

2、市级媒体类

代表采写的信息被《公民报》、《公民导刊》、《重庆日报》等市级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文字报道超过300字的,每篇奖励300元。

3、国家级媒体类

代表采写的信息被《中国人大》等国家级媒体采用的,每奖励400元,文字信息超过300字的,每篇奖励500元。

四、奖励兑现

1、奖励人员将其被报刊、简报等刊登发表的资料及复印件交镇人大办查验登记、备案,填写领款收据

2、奖励经费

代表宣传工作经费由镇财政负责。

3、奖励兑现

镇人大办对各代表的写稿奖励每半年集中造表兑现一次,全年分两次兑现完毕。

官坝镇人大主席团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

第一条为调动承办单位办理镇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积极性,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和《忠县人大代表优秀建议、批评和意见表彰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的对象为具体办理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

第三条办理代表建议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由镇人大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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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落实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定期分析和排查本辖区信访热点,制定化解措施,落实责任人

(二)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本辖区内的一切信访案件严格实行“六包”制度,如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到县、市、省、京上访的,主要领导自费先带回上访人员,再追究相关责任

(三)坚持定期排查上报制度。各村(社区)、各部门必须坚持每月一次信访排查,并将排查的案件内容、责任人员、结案时限书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