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信访工作计划范文四篇

信访工作计划一一、信访工作目标。

1、局机关信访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明确,全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不少于两次

2、局机关配备1位兼职信访干部,下属单位信访工作队伍网络健全

3、建立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和下访(约访)制度,每位领导下访或约访群众全年不少于3次

4、重要信访(县以上领导和上级部门批示交办及县领导接待日批示交办)按照报结率达100%,疑难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对突发性事件、集体信访苗头和信访热点问题及时预测报告和定期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

6、民政工作涉及乡镇的重大疑难信访纠纷,有关科室要给予及时解决

7、认真做好本部门信访登记、转办、呈报、立案、催办、查办、回复、审结、反馈、统计等日常工作,各项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完善

8、按时上报半年、全年信访综合分析、信访工作总结和信访统计资料

9、参加有关信访工作会议

10、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全年无赴京、省、市集体上访,严格控制到县集体上访(集体上访进行单项考核,如超出该项分数,扣完为止)

11、及时提供信访信息,每年不少于4篇

12、加强信访档案管理

二、具体要求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组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节假日由办事大厅负责接待。

(二)完善制度,责任到人。进一步规范完善民政信访承诺制度、处理程序,落实365天信访接待。信访事项一般由经办科室做好处理,要求当天受理,当天处理,不得拖拉、推诿扯皮。一般事项必须在7天内办结,复杂事项应在15日内将受理(处理)结果书面答复当事人,最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加强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努力提高调处水平。发现苗头,及时处置,对集体上访苗头,坚持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热情诚恳地接待每一位上访群众,实现零值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三、检查考核与奖惩

1、县民政局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在年底对照责任书进行检查考核

2、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的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达标。

信访工作计划二一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规范镇一级,村一级,延伸社一级的思路,信访网络建设,镇上已充实了镇信访工作人员,24小时有人值班、接待,并要求司法所民调工作,村治保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高度重视处理初访。所群体性上访由初访解决不而引起的,要求,镇属各对初访反映的问题,应该解决并且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解释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对不全理要求的,要说服教育工作,并将情况向分管汇报。

三是落实信访纪律。对突发性,异常性的群体性上访,镇党委、主要要亲临现场解决,疏导化解矛盾。,要求各村要上报信访信息,对本村有10人以是集体上访或上访人数较多,有引发集体上访的重大案件,要向(本文权属第一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镇报告,对漏报、瞒报、迟报而严重后果要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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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强化法制宣传,加强正面引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在全镇范围内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办、国办《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及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规范信访行为,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依法依规维权。

(七)是提高初信初访质量,加大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就地解决、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对初信初访要依照《信访条例》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按政策法律处理,确保质量关,把住第一道防线,把问题消化在基层。对因运用政策法律不当,程序不到位,处理方法不当的初访事项,造成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各村第一道关口把关不严、调解质量不高、矛盾上交甚至激化的,要严肃追究书记和调委会主任的责任。要加强对各村、各单位信访业务的指导和重点督查,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对重点行政村、重点信访案件抓好督查督办,使各级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及重点信访案件落到实处。

(八)强化创建责任,依实绩兑现奖惩。各行政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平川镇平安村社创建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平安村三无村目标。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平安村验收细则和三无村创建标准严格考核,对被命名为平安村三无村的党(总)支部、村委会和主要负责人给予重奖,同时在评先选优中优先考虑;对没有被命名的行政村除在综合考核中降级降等外,还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在综合性评先选优中实行否决制度。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和综治办、司法所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盯紧关键指标和重点人群,及时解决各行政村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各行政村的积极主动性,扎扎实实地将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