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残疾人帮扶提案

《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提出。到年,全市有康复需求残疾人提前实现“人人享有健康服务”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大的困难是精神残疾人的康复,由于精神疾病病程长,累加的医疗费用常令其家庭不堪负担,造成经济普遍困难,需进一步加大对其的扶助力度,帮助其回归社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我市现有登记在册的精神残疾人6486人,其中持证精神残疾人1720人,持证重度精神残疾人1160人,病史中曾有过动刀砍人、纵火、打人、毁物、追拦异性等肇事肇祸的精神残疾人60人。由于精神残疾人在某些地区相对集中和缺乏必要的监护,精神残疾人在街头巷尾、村落社区到处流荡,时常肇事肇祸,给城市形象带来绪多负面影响。有的重症精神残疾人动刀砍人、纵火、打人、毁物,搞得四邻八舍不安宁。

因精神疾病具有病程长、治愈率低、复发率高的特点,许多精神残疾人虽经专科医院治疗,使病情得到了基本控制,但出院后由于缺乏在相应的机构接受康复训练和服务,致使许多精神残疾人复发,陷入了住院—出院—再住院的恶性循环之中,给政府和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市、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用于这部分精神残疾人的治疗和生活补助经费达100万元以上,至于其家庭,几乎都负债累累,连最基本的生活也难以维持。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切实关爱精神残疾人这一特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提出以下扶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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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成功的精神残疾人康复疗养的做法,通过医院治疗,病情基本控制后,转到康复机构托养,在继续服药的同时,进行工疗、农疗和娱疗等一系列康复训练,一般经过两年后,可以康复,回归社会。镇海、北仑、鄞州等地都已先后建立一批不同档次的精神残疾人托管中心。建立精神残疾人托管中心不仅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康复疗养,减少精神残疾人的复发率,稳定病情;还利于减轻社会及家庭负担,提高精神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其回归社会,提高生活质量;也可以有效地减少精神残疾人肇事肇祸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促进社会安定,社会和谐。

我市的精神残疾人托管中心项目早已列入《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但由于目前用地控紧,选址困难,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协调,以便加快动工建设。

同时考虑到中心建设的时序和供托养的压力,建议全市除了中心以外,再在东部、西部和北部精神残疾人相对比较集中的镇(街道),建立几个精神残疾人托管所(站)。参照新浦工疗站的模式(配备一名精神科医生,以药物治疗为主、注射治疗为副,每月收费800—900元/人),利用现有敬老院设施条件,将区域内的精神残疾人进行集中托管,使之形成“一个中心、若干个所(站)”带状式的精神残疾人康复托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