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职工医疗保险的调研报告
根据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的调研安排,由我负责的一组对舜天工具、洪泉医院、龙川船厂等企事业单位进行了走访调研。在此次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的日常工作,着重就如何推动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科学发展、统筹发展、转型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生命健康作了认真思考。下面是我对此次调研工作和思考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职
工医疗保险的现状
(一)医保覆盖面逐年扩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止到2008年11月底,我市参加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107596人、89646人、40853人;今年前11个月“三险”新增扩面人数分别达到11022人、19149人、2879人,共征收医疗基金、工伤基金、生育基金、大病保险基金分别为12453万元、1008万元、453万元、1161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今年前11个月,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市参保患者提供医疗保险服务86.78万人次,其中门诊84.64万人次,住院2.14万人次,共支出医疗保险基金991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5440万元,个人账户4463万元),大病支付1085万元;工伤基金赔付1442人次,支出75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使用466人次,支出169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到2008年11月底统筹结余1770万元,累计统筹基金滚存结余3178万元,个人账户沉淀结余3587万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基本平衡,累计结存合理,抗风险能力较强。
(二)不断探索医改难点,多层次医保政策体系逐步建立。2000年市政府出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市城镇社会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市困难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准入标准》、《**市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这些医保政策保障了参保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妥善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参保以及慢性病参保患者长期吃药打针的问题,缓解了大病参保患者因病致贫、因贫看不起病的困境。为适应经济发展水平,我市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支付上限和核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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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仍有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综合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政策凸显出了“真空地带”。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能报销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只承担参保人员因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责任,对非工作期间引起的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不予赔付。参保职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于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解决,致使少数家庭因此致贫、返贫,给社会、家庭带来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四)医保关系缺乏异地转移接续机制。民营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工作性质不稳定,工作流动性相对较大,参加本地的医疗保险后若流动到其他地区时,其医疗保险关系无法转移,因而享受不到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五)医保监管部门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沟通合作互信不够。尽管我市医保工作总体上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