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县医保局关于开展民生领域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局聚焦医疗保险领域政策落实、基金管理、公示公开、窗口服务、责任担当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查自纠,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磴纪办发[2019]31号)要求,在医疗保险领域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改行动,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规范医药服务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疗保险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强化顶层设计和部门联动,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使医疗保险基金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得到明显遏制,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工作,我局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保局局长梁存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李凡敬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重点整治

(一)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二)着力整治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在窗口服务中不按照权力清单和业务流程开展工作,“放而不管”或实际不放,群众办事仍然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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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长效管理。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结合起来,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