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市“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定于4月份在全市范围开展以“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解读相关法律法规核政策措施。系统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5号令)、《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展示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增强正向引导。

(二)曝光典型案件。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实、公开公平、“应曝尽曝”的原则,加大公开曝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经办机构、参保人等各类监管对象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并提高群众对各类欺诈骗保行为的识别能力。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县(市、区)集中曝光案例不少于1个。

(三)征集执法案例。开展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普遍指导意义的执法案例征集、遴选、宣传推广工作(附件1),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规范裁量权行使,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推进医保基金监管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医保局上报执法案例1个以上。市局将组织一期医保基金监管队伍业务培训。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布国家、省、市和各县(市区)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等举报渠道,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加强对举报办理流程等的解读,鼓励群众参与到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来,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活动安排

宣传月活动重点开展好六项工作:

(一)召开宣传月动员大会

3月中下旬召开动员大会,就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组织医疗保障系统、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学《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用《条例》,形成行动自觉,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举办政策法规培训班

4月份举办一期以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法人代表为主的政策法规知识培训班,通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宣讲和解读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督促指导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将医保基金使用日常稽核管理与《条例》宣传贯彻结合起来,做到两定机构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

(三)开展《条例》学习的全员考试

对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定点医药机构法人代表、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医师、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师等学习《条例》知识情况进行全员考试。各定点医药机构需在4月25日前完成本单位人员的全员考试,各县(市、区)医保局组织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考试情况进行检查,市医保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医保局检查情况和两定机构的考试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相关情况对全市通报。

(四)开展组合式媒体宣传

宣传月活动期间,在xx电视台播放“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片;在xx电台对《条例》等相关政策进行宣传、分析和解读;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动漫宣传片;在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医院门诊大厅等人群密集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片(医保经办窗口要100%参与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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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将对各县(市、区)医保局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宣传发动不力、宣传氛围不浓等情况,市医保局将扣减来年医保宣传费用。

(五)做好总结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医保职能部门要注意收集活动资料,及时整理、上报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各县(市、区)于2022年5月4日前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含《各县(市、区)开展“织密基金监管网共筑医保防护线”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和有关视频、照片、宣传资料、媒体报道案例素材等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xx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