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统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制度

1.目的

规范全院医护人员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更好的为医保新农合患者服务。

2.服务对象

市医保、新农合患者3.适用范围

医保服务科、临床科室、信息科、财务科等4.工作要求

4.1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考核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新农合工作,促进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落实

4.2制定医保新农合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办法,医保服务科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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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患者负担

4.10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计算机、财务与医保中心、各地新农合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4.11设置医保投诉箱,公布举报和监督电话,正确及时处理参保参合患者投诉,保证患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