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关问题简析

来源:攀枝花日报2009-09-06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思考与对策

■杨建

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是城乡统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创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深入推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地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根本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医保”的总体目标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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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各地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考虑本地实际,以能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出发点,积极进行科学调查论证,建立多方协调机制,破除制度障碍,大力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资源,探索创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不可盲目照搬、建立实施不符合本地发展和群众需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致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兼顾和长远发展。

为妥善解决农民特别是城乡困难特殊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实现辖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结合实际,笔者特提出相关制度对策:一是引导农民全部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在各级政府给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补助的基础上,地方政府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倾向于农村居民中的低保、残疾、低收入、60周岁以上老人和学生儿童这一困难及特殊群体,采取多缴少补、少缴多补、以奖代补给予农村居民缴费补助或按一定比例给予其住院医疗费补助等形式,鼓励、支持和引导农村村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以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城

乡一体化。二是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公平性”原则为核心,以解决农村户籍人员和城镇困难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为重点,消除户籍和身份限制(包括农村户籍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整合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参保者均有权利进入这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并根据辖区实际和各类人群的经济能力分设学生、儿童和非学生、儿童两类标准,其中非学生儿童缴费标准又分高低两档,参保者根据经济状况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和待遇享受层次,不同缴费对等不同报销待遇,从而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的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切实解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