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卫生统计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古城区统计局、监察局、司法局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丽政统
【2010】
32号),对全区卫生系统2010年卫生统计基础工作、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执法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结果显示,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数据库建设完整,第三季度网络直报工作已经全面完成;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无违反《统计法》和《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计数据质量可靠,数据库建设完整。
(一)统计数据质量。
1、年报。
(1)基础数据统计属实。
各医疗卫生单位统计数据都是从基层来,来源可靠,真实准确,特别是部分医院的门诊人次以挂号人员统计;观察室人数和急诊死亡人数统计以日志为准;入院和出院人次以住院工作日志统计,确保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度。
(2)人员分类统计准确无误(不含诊所)。
由于统计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对于人员分类统计口径等的概念对答如流。统计数据均属实。无漏报现象。
2、定期报表。
各医院按照《古城区病案管理系统》报送病案数据库和卫统4表,中医院报送卫统4表、5表,妇保院报送卫统44表、45表、46表、47表、48表,卫生监督所报送各种监测报表,都能保质保量按时上报。
(二)数据库建设情况。
根据2010年的实际情况,我区对“卫生机构代码数据库、卫生人力资源数据库、医疗救治专家数据库、医用设备数据库”进行了维护,并建立了2010年的“卫生机构基本情况数据库、医疗机构运营情况数据库、出院病人数据库、基本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数据库”,各医院建立了病案首页库。数据库维护和建设准确完整。在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前又进行了维护,为网络直报的卫生机构代码数据库打好基础。
二、统计基础工作扎实。
(一)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不管是年报还是季报,首先都是由基层卫生组织将报表和基层数据库报至县卫生局,然后经县卫生局统计人员接收、审核、汇总、上报,并打印报表、备份数据库两套,其中一套上报市卫生局。
(二)能正确使用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
各医院的病案管理系统和院内管理系统进行对照,病案录入准确完整,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使用良好。
(三)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基层卫生组织和县卫生局保留有原始报表、原始数据库、综合统计资料和相关文件,设臵了统计台帐。
年报结束后,各医疗卫生单位都根据统计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各大型医院还进行了资料汇编,为领导科学地决策提供了依据,形成资源共享。
三、统计执法力度加强。
(一)无违反《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无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
(二)没有擅自制发统计调查表的情况,也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统计调查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一)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数据库不健全。主要原因是信息统计人员兼职其他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统计工作;部分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对相关的统计法规和知识不了解,对上报的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乡镇卫生院统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过硬,岗位不稳定,统计资料不健全,统计数据不够准确。
(二)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存在培训不上岗、上岗未培训的情况,无法独立完成直报工作。
(三)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资料汇编和简报大多陈旧的,或者不齐全。
今后将加强统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国家的卫生统计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篇:卫生统计执法检查自查关于卫生统计执法检查的自查报告
根据区卫生局《关于开展卫生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及时组织人员对我院的统计工作从卫生统计基础、上报及时性、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执法情况四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工作现状
1.统计基础工作。我院依据《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配备了专(兼)职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专用计算机,及时完善了统计工作制度和机构,并能加强日常考核。卫生统计和网络直报人员均能熟练进行相关业务操作,及时完成卫生统计直报任务。
2.上报及时性。不论是网络直报报表、财务决算报表,还是卫生信息统计报表、妇幼情况报表;不论是月报、季报,还是年报、临时报,我院均能严格按照区卫生局和上级各家单位的统计报表报送要求及时完成和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对单位内人员变更、设备更新后的网络直报和医院季度运营情况报表均能按时进行上报。
3.数据质量。为了使各项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准确、及时、有效地反映我院的整体运营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卫生统计工作规范要求,所有统计数据都来源于一线科室统计数据,数据来源可靠、真实准确。如医院的门诊人次是以挂号人次统计为准;入院和出院人次以出入院工作日志统计为准,确保了数出有据,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临床科室和病案管理人员能正确使用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病案录入准确完整,icd—10编码和手术编码使用良好。
4.统计执法。能严格按照《统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数据操作、院内统计工作检查。多次院内外统计检查未发现有虚报、瞒报、迟报、拒报和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现象发生;未有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统计调查行为发生。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卫生统计调查数据质量不高,主要原因是个别信息统计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且因兼职其他工作而不能全身心投入统计工作。
2.相关科室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数据上报不及时,影响网络直报上报时间。
3.医院统计台帐、统计分析和统计资料汇编不规范、不齐全。
三、整改措施。
1.积极进行兼职人员工作调整,确保兼职统计人员有足够充分的时间进行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同时加大统计专业人才引进。
2.不断加强信息统计人员培训,提高专(兼)职统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统计能力,保证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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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县各级统计机构、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如实查找了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整改。到目前,我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个别单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不重视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至今未报本单位的自查表。二是个别企业上报的数字仅凭主观推测,没有原始记录,也不设置统计台帐;三是有的单位统计人员未持证上岗;四是个别单位统计人员素质偏低,迟报统计数字的行为时有发生;五是个别单位的统计人员随意更换,队伍很不稳定。六是对这次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不够重视,不当一回事,没有按要求报送自查报告和
表格。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种种问题,我局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个别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自百不认真细致的,责令其限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并在下一阶段的抽查工作中,集中力量,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查处那些问题比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对在检查中查处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进行处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自觉依法统计、形成维护统计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