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报告
钱粮湖镇计生办统计执法
自查报告
各村、场、居委会:
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为贯知》(人口厅发„2010‟47号),及君人口发„2010‟9号文件精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的质量,我局于七月十五日召
开由分管领导、全体计生办工作人员以及各村计生专干等二十四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对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强调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任务。
2、成立镇人口计生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我镇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之中,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计生办成立了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王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副镇长罗然军、计生办主任徐军辉担任,成员由蔡星、龚庆冰、邱德志组成,下发了《钱粮湖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从指导思想、自查时间、内容和方法上都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3、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
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4、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镇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积极鼓励和认真受理群众有关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给予奖励。(联系人:蔡星,举报电话:8927143,电子邮箱:jlhjsb@126.com)
二、取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统计监测制度,规范本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台帐、报表。从镇到村(居)委会的统计报表实行主管领导签字的层层负责制,保证村基层报表与上报数据一致,强调了统计报表的严肃性,也保证了统计报表的来源是数出有据。
二是完善了全员人口信息,重点加强了育龄妇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一看、二核、
三总结、四整改”的步骤开展。“一看”就是看统计帐卡,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建档;“二核”就是查出生上报情况,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出生上报情况;“三总结”根据所查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表,写好自查情况说明;“四整改”就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是狠抓了报表报送制度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依纪、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和一致性的原则,同时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方存在政策差异,我镇婚嫁女在办理生育证件上,统计口径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2、流入人口户籍地、流出人口现居住地信息交流不及时,造成全员信息出现各种出错,管理和服务难以到位。
3、本镇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人户分离现象比较严重,相关信息难以全面掌握,给统
计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4、撤场建区后,下岗职工比较多,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各项统计信息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居委会人口统计工作存在人员不足,任务较重,局面复杂。
四、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计生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责任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村级处理意见,当年实行重点管理,村支部书记、分管主任、计生专干不得评先,并由镇组织、纪检部门对村支部书记给予诫免处理,行政记大过一次。截止目前,本镇还未出现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促自查。为了警醒部分干部的麻痹的思想,进一步夯实各村基础工作,镇委、镇政府对因放松计划生育管理,而造成一些出生漏瞒报、统计差错的现象的工作落后村的支
部书记与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己交由镇纪委落实处理。
二是加强重点督办促自查。镇委、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带队,抽调人员组成自查专班,对全镇重点村,即人口出生与同期有较大变化的村、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村、阶段性工作比较滞后的村进行自查解剖。同时对抽调人员进行自查口径培训,严格规定自查纪律,自查期间,实行对村不打招呼、不定抽查时间、不定人员的办法,确保自查工作质量。
三是结合统计执法全面自查。目前,我镇在完成重点村自查解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统计执法自查活动,对全镇所有村的三年出生及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全面夯实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统计自查报告统计自查报告
统计>自查报告
(一)
各村、场、居委会:
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为贯知》(人口厅发〔2010〕47号),及君人口发〔20**〕9号文件精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促进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配合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合本镇实际,对全镇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举措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为了保证此次自查的质量,我局于七月十五日召开由分管领导、全体计生办工作人员以及各村计生专干等二十四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会议对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了思想动员、强调了工作纪律、细化了工作任务。
2、成立镇人口计生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
我镇党委班子高度重视此次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年终目标考核之中,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计生办成立了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小组,组长由镇长王威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副镇长罗然军、计生办主任徐军辉担任,成员由蔡星、龚庆冰、邱德志组成,下发了《钱粮湖镇开展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自查方案》,从指导思想、自查时间、内容和方法上都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
3、大力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广泛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4、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二、取得成效
一是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会议制度、报表制度、统计监测制度,规范本镇、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台帐、报表。从镇到村(居)委会的统计报表实行主管领导签字的层层负责制,保证村基层报表与上报数据一致,强调了统计报表的严肃性,也保证了统计报表的来源是数出有据。
二是完善了全员人口信息,重点加强了育龄妇女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按照“一看、二核、三总结、四整改”的步骤开展。“一看”就是看统计帐卡,统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建档;“二核”就是查出生上报情况,特别是近三年以来的出生上报情况;“三总结”根据所查情况如实填写核查表,写好自查情况说明;“四整改”就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核实的基础上及时进行了整改。
三是狠抓了报表报送制度的原则。始终坚持依法、依纪、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和一致性的原则,同时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三、存在的问题
1、由于地方存在政策差异,我镇婚嫁女在办理生育证件上,统计口径出现不一致的现象。
2、流入人口户籍地、流出人口现居住地信息交流不及时,造成全员信息出现各种出错,管理和服务难以到位。
3、本镇育龄妇女外出务工、经商,人户分离现象比较严重,相关信息难以全面掌握,给统计工作造成较大压力。
4、撤场建区后,下岗职工比较多,人员组成比较复杂,各项统计信息存在不完善、不全面的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居委会人口统计工作存在人员不足,任务较重,局面复杂。
四、违法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计生办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责任还,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村级处理意见,当年实行重点管理,村支部书记、分管主任、计生专干不得评先,并由镇组织、纪检部门对村支部书记给予诫免处理,行政记大过一次。截止目前,本镇还未出现人口统计瞒报、漏报、篡改计生统计数据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明确管理责任促自查。为了警醒部分干部的麻痹的思想,进一步夯实各村基础工作,镇委、镇政府对因放松计划生育管理,而造成一些出生漏瞒报、统计差错的现象的工作落后村的支部书记与村计生专干进行了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相关人员己交由镇纪委落实处理。
二是加强重点督办促自查。镇委、镇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由分管计生工作领导带队,抽调人员组成自查专班,对全镇重点村,即人口出生与同期有较大变化的村、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的村、阶段性工作比较滞后的村进行自查解剖。同时对抽调人员进行自查口径>培训,严格规定自查纪律,自查期间,实行对村不打招呼、不定抽查时间、不定人员的办法,确保自查工作质量。
三是结合统计执法全面自查。目前,我镇在完成重点村自查解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统计执法自查活动,对全镇所有村的三年出生及统计工作进行自查,全面夯实该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
统计自查报告
(二)
根据施统发[20**]18号《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进步。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直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提供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现在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况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直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提供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但是我乡一直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体制的体现,但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形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进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统计自查报告
(三)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20**年5月至20**年12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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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例信访涉稳事件;无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被负面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落实专人进行档案收集,并做好党史、统计志编制工作,强化党政网、统计专网、政务外网及互联网的管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电子政务网建设按要求完成,全年无一例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牵头做好全县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所承担的全县统计目标绩效牵头考核工作,通过部门、乡镇(管委会)自查、县组织抽查、公示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统计目标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