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节能目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县审计局按照全市节能减排目标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节能目标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部署,落实责任。
在局机关深入学习贯彻《重庆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渝府令〔2010〕243号)精神和《丰都县2011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认真部署局机关节能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建立起节能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市县审计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作为承办部门,承担具体节能工作责任。召开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和制定局机关节能工作方案、措施、任务和指标。
强化措施,务求实效。
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局机关节能减排各项工作,务求做出实绩,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机关用能日常管理。办公室要设置一名同志兼任节能督查员,对局机关日常的水、电、气等耗能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维护和节能改造。在局机关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水具等,最大限度地节约能耗资源。
二是要做好节能宣传工作。要加强对机关日常办公的行政管理工作,在机关干部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从日常工作做起,从节电、节水、节能的细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倡导少开一次灯、少乘一次电梯、节约使用办公用纸、节约用水等节能减排的良好行为习惯,从日常工作中节省资源和能耗。三是加强能耗统计工作。按照《丰都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局机关能耗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加强组织,确保落实。
把节能工作作为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实、抓好。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和部署节能工作,制定节能措施,通报节能成果。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机关行政管理责任制,强化节能监督检查,确保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丰都县审计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第二篇:节能目标核查实施方案〔2011〕4号
关于印发《2011年度节能工作核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
现将《2011年度节能工作核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相关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2011年度节能工作核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市节能减排电视会议精神,根据《市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政发〔2008〕3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2011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方案如下。
一、核查内容
2011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其中节能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今年1—9月份完成情况及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制度建设情况、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情况、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和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情况、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发展循环经济情况、重点企业节能工作情况、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等。
对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2011年部门节能目标任务的通知》(政发〔2011〕39号)要求及部门职能,总结节能工作进展情况。
对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预警调控措施落实情况、能耗水平对标活动开展情况、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实施情况、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应用推广情况、节能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节能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节能主要成效等。
二、核查形式
2核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要组织好对本辖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实地核查由市局会同市局、局、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核查组。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核查资料和查看现场方式进行。
三、核查时间安排
核查工作从2011年10月至11月,共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1年10月开始,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有分析、有数据、有实例、有建议,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特点、特色,全面总结自查,并将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务于11月20日前报市政府节能办。
2、实地核查阶段。2011年10月下旬,核查组分赴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3、核查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核查组汇总情况,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高新区,有关部门、单位,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政府审核。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第三篇:市规划局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市规划局
2010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节能工作,制定如下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节约能源的自觉性,进一步推动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办公运行节能管理水平,结合我局办公用能特点和上一年度状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节能目标
节能工作以节电、节水、节油为重要内容。在2009年度用能基数上,实现用电、用水、用油各项能源消耗均降低10%;节能灯具、节水器具应用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节能日常工作,相关科室、单位负责
1做好各自节能工作,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年终考核评价内容。
四、节能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节能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节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重要性,引导干部职工提高节能意识,增强能源节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机关做到人人崇尚俭朴节约,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二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加强设备节能改造,逐步淘汰高耗能的空调、计算机和打印机等设备,使用低能耗的新产品。推广节能照明系统,更换高能耗灯具;在楼梯间、走廊等场所安装延时开关或感应开关等照明自动控制装置,杜绝长明灯。在办公区使用节水系统,逐步把区内的水龙头、洁具更换为节水型器具,实现用水器具节能化。
三是提高办公设备节能效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办公区域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推广应用节能智能调控装置。对网络机房等部位的用能情况实行重点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
四是规范公务车辆节能运行管理与油耗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辆规模,政府采购时建议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及时申请报废高能耗、高污染车辆。继续推行公务用车统一定点保险、加油和维修,对定点单位实行年度评价。加强车辆用油和维修管理,科
2学合理调度,尽量减少车辆空驶里程,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车辆维修费用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实现公务用车油料消耗和维修费用各减少10%以上的目标。积极参与“无车日”和“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集中出行。
五是加强节能产品采购管理。把节能产品采购管理作为加强节能管理的重点,也是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耗的重要环节。要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的产品、设备,决不采购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和设备。规范办公耗材使用管理,降低办公成本,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六是加强节能监督检查。对用水、用电和用油等耗能情况一月一公示,自觉接受公开监督。局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巡查,对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单位、个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四篇:审计局勤俭节约活动实施方案审计局勤俭节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审计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局机关加强内部管理,形成“人人讲节俭、事事讲节约”的良好风气,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勤俭节约、从我做起”的主题实践活动,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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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作,以及201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能耗统计工作,并于7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今后,各县市和机关各科室每季度末要将能耗情况汇总后报局办公室。
(五)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根据不同科室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起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2010年年底前,要制定完成本系统所有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
(六)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技术推广工作。一是抓好用电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2010年年底前,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机构要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今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二是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为公共机构建筑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服务。三是抓好车辆节油。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公务用车。四是抓好公共机构节水、节煤。通过改造设施、推广使用高科技含量的节水、节煤器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