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审计方案[样例5]

第一篇。专项资金审计方案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下达和执行情况。

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与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对比,审查财政、计划及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批准的计划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是否将年度项目计划层层落实到具体实施单位,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二、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

通过对财政部门、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检查,重点审查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计划筹集、落实配套资金,配套资金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无通过虚假报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或将群众自筹的实物和投入的劳力来抵顶配套资金等方式搞虚假配套的问题,如未配套,应分析原因;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截留欠拨、平衡预算及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审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将拨入的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单位,是否存在欠拨、出借、放贷、弥补经费、改变资金投向、提取或变相提取项目前期费、吃回扣回流资金等谋取小团体利益问题。审查项目实施单位对拨入的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入账,有无账外设账,是否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完工,是否按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完工的工作数量和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擅自更改项目内容、工程位置、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虚列支出、截留转移、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对会计资料进行检查,审查财政、项目主管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是否实行专人专账、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有无扩大开支范围、将一些不合理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支出中;有无改变资金用途、将各项专款调剂使用;工程项目的预决算是否真实,有无高估工程量,高套预算定额虚增造价,虚列支出搞计划外工程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项目实施和效益情况

重点检查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是否经有权部门批准,是否实行了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承包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勘察、设计施工及供货单位是否具备工程建设所需的资质等级;是否存在层层转包;工程建设中有无重大损失浪费及质量隐患等问题;检查项目计划制定是否合理,完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问题,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如未达到,应进行原因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改进意见或补救措施。通过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服务于领导决策和管理,提升审计工作自身的地位。

第二篇: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审计程序组织实施审计、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1、审前准备阶段

接受委托,组建审前调查小组,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和初步核实。编制审前调查记录或撰写审前调查报告。

调查期间收集有针对性的、由有关行政部门颁发且与被审计项目内部控制管理情况有关的法律及行政法规。

2、审计实施阶段

实施前先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准备)。

召开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领导及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审计进点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介绍项目情况,项目组负责人介绍审计目的、程序、内容、方式,就审计配合问题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具体要求或作出具体安排。

审计人员采用规定的方式、方法并结合财务审计项目的特点收集审计证据并形成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过程中遇到疑难和重大问题时可追溯或延伸至有关年度。

3、审计报告阶段

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撰写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并履行本公司三级复核程序。项目组及时报送项目组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配合主审所的工作。

4、总结、归档阶段

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基础资料、核对取证记录,形成完整的审计资料。对审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形成必要的电子文档。撰写工作总结,登记归档。

二、审计实施原则

1、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参与审计工作

2、一旦中标,一切以完成审计任务为重,不以收费多少作为完成业务工作质量的标准;

3、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在保证业务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如果委托审计的项目要求超出了本事务所执业人员的力量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实事求是向委托单位表达无法接受委托;在实际审计工作中,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不适应或不胜任所委托的审计工作,要及时调换或加强力量,决不做力所不能及的工作

三、具体审计实施细则

1、与委托单位先进行沟通,弄清楚委托单位的审计要求;

2、对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参与人员均应明确审计目标、审计重点及审计标准;

3、审计项目负责人制定审计计划并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委托单位对审计项目的审计目的和要求;

4、与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及管理层进行座谈,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进行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5、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实地和外部环境的了解和考察,走访相关人员,从中获取对审计有用的信息;

6、按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实质性审计测试;

7、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委托单位联系和沟通,在此基础上按委托单位的规范完成审计工作底稿;

8、向委托单位提供统一出具审计报告所要求的审计资料

四、审计内容1.资金来源审计:

(1).审查资金筹集依据是否合规合法,看征收主体、客体是否合规合法;资金征收单位是否按筹集目的、要求做到及时足额筹集,有无欠收、多收的问题。

(2).审查专项资金筹集到位率,看有无地方应筹集、应配套的资金没有及时筹集配套到位,以及虚假筹集、虚假配套的问题。

(3).审查项目中报立项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虚假概算、虚假立项,相同项目重复立项的问题,有无随意、盲目申报立项、选项不当的问题。

(4).审查项目概预算的经济合理性。看预算编制是否体现、可行和节约的原则,是否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涉及工程建设的还应审查工程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正确。

2.资金分配使用审计

(1).通过对某地区、某部门在一个周期内分配使用专项资金取得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看资金的分配和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向重点项目倾斜。

(2).审查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或项目,项目资格有无实际到位,有无影响到项目工程进度。在资金下拨过程中,财政部门是否按照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项目进度将资金及时拨付到用款单位;主管部门在分配拨付环节有无截留、占压资金以及擅自计提或擅自提高标准收取项目前期费用、咨询费和管理费等各项问题。

(3).审查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按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有无擅自改变投向、将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项目的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违规转移资金、挤占挪用以及贪污私分等问题,评价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4).检查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一是从账证及票据等原始凭证入手,检查使用程序是否合规,各项支出有无严密的审批手续;票据是否合法,资金投放是否符合政策,支出内容是否真实,用途是否符合要求二是使用过程是否体现合理、节约原则。检查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是否按期编制计划和办理申请报告。三是专项资金是否按照项目进度使用,有无因付款不及时而影响项目实施、错过最佳工期的情况,工程资金结算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或审核手续四是重视和加强对财政报表核算的审计

(5).审查资金使用是否按政策规定执行,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将无偿资金转为有偿使用,扩大有偿资金范围;有无违反规定收取或提高标准收取资金占用费问题,评价专项资金政策执行的合规性。

3.资金管理审计

(1).审查专项资金各项内控是否建立健全,对资金的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及时有效,有无因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造成专项资金的损失浪费,或因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落后导致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2).审查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内部机构设臵是否科学合理,传递是否及时,工作运转是否畅通、高效。

(3).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四制管理的要求实施,即是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专项资金的投资效益。

4.资金使用效果审计

(1).审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看有无项目闲臵、工程停工下马、工程质量低劣、项目失败、效益低下,以及损失浪费的问题。

(2).审查项目是否按计划要求时间完成,比较实际完成工作量占计划工作量的比重,看是否达到了设计规模,有无因工程进度迟缓、工程质量差等造成项目未完工、未投产运行就成为废弃项目的问题。(3).审查项目是否进行了竣工决算验收,项目的实际投资于预算之间的差额,有无擅自扩大项目规模或缩小项目规模,造成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低下。

五、对参与审计人员的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并独立执行过多项审计业务,具有较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对于较大的审计项目,须配备两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2、所有参与审计的人员要严格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执行审计业务相关人员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主动实行回避;

3、所有参与审计业务的人员除业务素质的要求外,均应正直、诚实并能独立完成项目负责人交给的任务

六、具体实施审计业务中应关注的问题

1、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贯穿整个审计过程,如因审计中的重大问题与委托单位产生看法分歧,沟通的原则以审计准则为准;

2、一切审计结论均应以证据为准,在获取审计证据中,坚持外部证据重于内部证据,书面证据重于口头证据,实物证据重于询问证据,外部环境和相关行业平均水平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水平比较有差异的证据则要加以特别关注;

3、按风险导向审计的要求,审计中要有重点,有步骤,抓大放小,把握审计中的重要性原则;

4、在实质性测试工作中,所有实物资产,只要有可能,均应适度实施盘点程序,对应确认产权归属的,均应取得产权依据;所有往来账目,应尽可能实施询证程序;对累计折旧、应缴税费、无形资产的形成和摊销、长期待摊费用的形成和摊销、财务费用中利息的计提等,均应进行测试;

5、特别关注关联方交易,会计估计,持续经营和期后事项;

6、所有审计结论,均要作出明确界定,不能含糊和产生歧义;

7、坚持实事求是,决不迁就被审计单位的不合理要求,该出具否定意见的不能出具保留意见,该出具保留意见的决不以强调说明意见来替代

第三篇: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彭泽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对象

20xx—20xx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20xx年省级点68个,列入本次审计33个,20xx年省级点69个,列入本次审计34个。

二、审计时间

全县在完成专项治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后,应转入第三阶段的专项审计,时间为20天,从20xx年4月21—5月10日结束。

三、审计内容

1、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2、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有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筹资行为

3、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有弄虚作假、截留、隐瞒、挪用、虚列开支,决算不实等问题

4、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违反规定,乱支乱花,铺张浪费,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现象

四、审计程序

1、成立审计组。应提前6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新农村建设点审计对象以3月30日专题会议确定的为准,如需调整审计对象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审计结果征求被审单位意见;

3、写出审计报告,呈报主管领导审定;

4、下达《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

5、整理审计资料并归档保存

五、审计步骤

1、进驻被审计单位,走访群众,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了解议事筹资建设项目;

2、查阅筹资筹劳相关资料和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书等);

3、实地察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情况;

4、核查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以及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必要时,找有关当事人取证;

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小组开会讨论,进行处理、定性

六、工作要求

搞好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专项审计,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它即是政策规定,又是农民所盼,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效办法;是保护和激发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的治本之策。各乡(区场)镇农技综合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迅速成立审计小组,站长为审计负责人,经管员以及懂审计业务人员为成员,把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方案二: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重点用于补助教育部门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下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方案三:青铜峡市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吴忠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确保救灾、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市民政局安排在20xx年5月初和11月中旬各审计检查一次,对8个镇、2个农林场、1个街道办事处20xx-20x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这次开展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的目的,旨在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发现和纠正款物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救助效果。

二、检查内容

(一)救灾资金

1、查记录、文件。查镇村两级有无研究分配救灾款物的会议记录、文件、公示照片。

2、查名册、手续。查镇村两级发放救灾款物的名册和相关身份户口资料。

3、查款物相符。入户查看救灾款物是否发放到灾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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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扶贫资金效益审计要以扶贫项目为载体,专项资金流向为主线,全面核实年度扶贫项目和资金计划执行,充分掌握审计范围内的资金到位、下拨、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在此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按规定,对重点项目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等资金必达到当地全部投量计划的80%以上,将其资金作为审计重点。

2.专项资金收支审计与项目计划管理审计相结合。沿着资金流向跟踪审核资金的到位、拨付、使用、报账情况,审计查处影响资金使用效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对各级财政专账审计时,有目的的关注和掌握重点或规模较大扶贫项目资金的预拨及其报账资料,对重点扶贫、产业扶贫或已预拨资金尚在建设中的项目等,以重点项目为单位按一定比例抽查或延伸审计,亲临实地勘查核对,观察核实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及其效果;再如,对有疑点的报账资料,要深入项目实地核实项目建设材料实物与报账票据内容是否一致,或有目的的对重点项目报账领款名册签章人员随机抽查核对,防止利用报账制进行虚假报账,套取资金。

3.找准对象,寻找突破口。包工头、企业老板是虚报项目套取资金的直接关系人,是套取资金的最上端,但不是审计对象,找包工头和企业老板谈话取证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村干部是套取资金整个环节的最末端,对套取的情况可能不是很清楚。扶贫办领导和乡镇领导干部是我们的审计对象,而且处于案件发生的中间环节,对案情的来龙去脉比较了解,是最好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