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和改进工业统计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刘小民
分管工业统计工作以来,对于工业统计工作一直感觉数难催、规难进,企业积极性不高,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谈以下几点建议,不对的地方恳请领导批评指正。
建议一,在园区设立专门的统计办事机构,配备2名以上专业人员。
红安工业的布局重点转移到园区,相应的统计服务工作却未延伸到园区,由于人员有限、常规报表种类多、次数频繁,仅有的一名专业人员被局限于常规报表的催报、审核和查询的处理中,抽不出更多的时间到企业去了解实际情况,获取生产经营情况信息,因此统计局对园区工业企业的了解不多。新的形势下,加强对园区企业统计的培训,加大对园区企业的了解和指导,已经成为做好当前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建议在园区成立专门的统计办事机构,至少配备2名以上的专业人员,一名负责常规报表的指导、催报和审核,一名负责进规入限材料的指导和审核,确保园区统计工作不掉链子。建议二:县政府或者经信局给相关企业统计报表人员一定物质补助
这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下,在秦局长亲自指导下,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较之于去年均有着质的飞跃,由最初的28家到去年的33家,再到现在的93家和明年的100多家.一方面是这些企业很多实际上离规上标准有一定差距,另一方面是工业统计的企业户数越来越多,统计的指标越来越细,国家对统计数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县委县政府对工业的要求和重视也越来越高,所以具体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工作量越来越大。在与企业统计人员交流的过程中,也听得出他们对从事统计工作感觉是压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厌倦。他们都觉得当初要求他们进规后能给企业带来好处的承诺越来越难以兑现,再加上一些企业在统计人员岗位上配备不齐,统计力量不足,大部分企业的统计都是由财务人员兼任,他们财务工作在年初月尾的时候就忙,再还要及时报送统计报表,报完后有时主管部门又对企业所报数字不满意需要改来改去的,所以企业和统计人员对此颇有怨言。鉴于此,恳请局领导与县委县政府和经信局领导商议一下,能否每月给企业统计报表人员一定额度(比如不低于50元)的统计岗位津贴。如果按照每个企业每月50元算,全年需要向全部规上工业企业(假定是120家)支付统计津贴:50*12*120=72000元。规上工业统计人员为工业数据的争强进位做了大量具体细致的工作,请领导考虑适当改善他们的工作待遇。
建议三,改进新增及成长型企业进规申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市统计局工交科的提议,各县市区申报规上工业企业可以遵循经信局负责摸底、组织材料工作,统计局负责指导和材料审核、报送工作。纵观去年一年,我县新增的规上工业企业,从摸底到组织材料再到与国税局协商以及材料报送市局,统计局承担了绝大部分的工作,经信局更多时候充当配角角色,由于新增户数多,很多企业良莠不齐,这些企业给以后的数据报送埋下了很多数据质量隐患,不被国家局检查则可,一旦检查下来,企业往往认为是我们统计局要他们报的,甚至连“是你们要他们造假”这样的话都能说出来,企业的误解易造成日后的不配合或者在勉为其难的配合下对统计报表敷衍塞责,严重影响数据质量和上级对红安工业发展状况的评估,
鉴于工业指标的考核主要是对经信局的考核,我们只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不应该承担材料的组织工作,我建议由局领导出面和经信局协商,今年报送进规企业的工作我们先告诉经信局申报材料需要哪些,再由经信局摸底,将名单提供给统计局,然后由我们去现场查看相关证件以及生产经营状况,现场确定是否需要组织材料申报,如果需要,则由经信局安排企业组织材料报送经信局初审,由经信局找县国税局盖章后提供再将材料交给统计局,最后由统计局负责材料的审核及上报。只要我们不参与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参与数据的产生,即使有检查也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觉得,我们既要保证工作取得成效,也要注意学会保护自己,合理规避工作中的一些风险。
建议四围绕gdp的主要构成部分工业增加值对乡镇实施考核
工业增加值的核算应该由统计局来完成。以前由于使用的久其程序无法对各乡镇的增加值进行汇总和核算,现在,由于我们加大了对名录库的管理力度,每一家规上企业都有其注册地址码和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根据不同企业的行政区划代码和所在地注册码,汇总计算某个乡镇的工业总产值及增加值,利用这一技术,可以为各乡镇规上工业增加值情况考核提供基础数据,经过局党组讨论决定以后,对外发布。如果能充分利用这一条件,有利于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提高统计工作地位。
建议五,建立先进奖励激励机制,对企业设立先进统计工作者奖励
为鼓励企业搞好统计基础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减少报表之后的查询,提高统计数据的匹配性、关联性,建议由局每年对一部分统计基础工作扎实、数据质量较高、能密切配合和支持统计工作的企业报表人员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和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篇: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察失真、‘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要求‚抓紧建立并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是一项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期任务应长抓不懈。我认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应从以下方面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
(一)要坚持科学方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一是建立良好的荐举通道,健全荐举机制。要扩大荐举范围,采用自荐、个别推荐、群众举荐等多种形式的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考察范围,扩大干部任用的视野。同时建立荐举责任制,对不负责任的责任制,对不负责任的荐举行为,要追究责任,荐举机构详细记录荐举人的情况,将其呈报纪检部门,便于以后对荐举人责任的认定。二是要建立科学工作规范的干部考评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评标准,力求使考核指标符合实际,准确反映干部的品行、才能和工作绩效。三是健全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决策制度,明确各项制度的使用范围,制定明确统一的标准和办法,力求用科学、规范的干部先进选任机制遏制干部任用上的不正之风,防患于未然。
(二)要建全干部监督的相关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任何组织和个人推荐干部承担责任。如果被推荐人在任职后被发现任职前有严重违纪违法1
行为,推荐人应负连带责任。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考察责任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对不坚持原则、不认真负责,甚至徇私情隐瞒事实真相,造成考察结果严重失真的,要追究考察者责任。三是建立和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决策责任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决策者和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要追究责任。
(三)要搭建群众参与监督的平台,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干部选拔任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差,在很大程度上存在封闭性和神秘化现象,给整个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带来了一定困难。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就是要树立起开放的干部监督工作理念,着力加强群众参与监督,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在干部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决策等环节增强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要落实‚领导干部熟悉、组织部门精通、广大群众了解‛的要求,大力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选拔任用法律法规。公开干部选拔推荐的职位、标准、程序,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的结果,使干部群众了解政策、遵守规定,自觉支持配合工作,制约越轨行为,杜绝拉票、打招呼、‚一言堂‛和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不良现象发生。
(四)要建立干部选任工作监督责任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一是突出干部监督工作重点,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责任及追究办法。《干部任用条例》第六十八明确提出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制定更加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是《干部
任用条例》的一种配套制度,是用制度来保证制度落实的一种手段;二是要准确定责任主体。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责任地主体应当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督部门),上述部门中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从事或参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三是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内容的确定应该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消除腐败现象、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根本出发点落脚点,明确地说,就是要抓好《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学习、配套制度建设等工作,突出抓好重点监督措施的落实,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多渠道监督的整体效能,做好违反《条例》行为和案件的查处工作。四是要明确监督责任惩戒措施,制定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监督责任的落实。
(五)要建立干部选任监督联动体系,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对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检查,是一个相互联系的大系统,要形成一个完善而健全的制约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社会组织等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上级组织部门要成立巡视组,对选拔任用的每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用人失察的责任追究,对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权钱交易、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厉查处。各级党委要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强化干部选任的‚阳光作业‛,经常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逐步形成一个有党的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并共同发挥作用的多层网络体系。
第三篇: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滁州市国税局机关党委书记彭本琰发言提纲
一、机关党的工作现状评估
近几年来,我们在市委和市直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理解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教育,积极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各单位工作的完成和我市追赶跨越、大滁城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主要表现在:一是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牢牢把握“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理清了未来发展思路,提高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素质,有效改善了发展环境;通过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大讨论,开阔了眼界,转变了观念,丰富了推动科学发展的知识储备,为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党支部的组织设臵进一步优化。如我们国税局各县(市)局,全部建立了机关党委,全系统设臵党支部61个,其中,市局和县(市)局单独成立离退休党支部,针对离退休党员的生活方式,思想实际和身体状况等,选择适合的组织活动方式,进行有的
1放矢教育,增强了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支部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配强配齐支部领导班子。四是党支部工作方式得到进一步改善。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先进性教育”和目前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开展了“做一名合格共产党员”大讨论以及“两优一先”等活动载体,把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党建工作由虚变实,收到良好的效果。五是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各基层党组织以转变机关作风为重点,通过广泛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公仆”,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推动了各单位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形象有了进一步提升。
二、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机关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一)支部基本制度不落实。一些党支部党建制度意识淡薄,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较为随意。在实际工作中,有少数党支部不能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小组会,党课教育不够正常,工作一忙,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党员大会、支委会、小组会等均达不到规定的4次和12次。也有少数支部不能按期换届。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支委成员的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党支部工作程序不规范。一是党支部的党内生活记录不规范以及支部档案资料保管不善。主要表现为:有少数支部会议记录内容不全,如发展党员、党内选举的党员大会没有会议时间、地点、党员到会人数等记录;有的会议记录过于简单,如只记录议题,没有记录会议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有的支部无专项会议记录簿和专人保管,开展活动无记录、无图像、无结果等。二是有些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有的未定为积极分子就先送参加积极分子培训班,有的对预备党员不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转正,支部大会通过后,支部决议内容不齐全等;三是有的政审材料不全;填写表格不规范,签名盖章不全、无日期等。
(三)党员教育管理较为松懈。在党员教育上,一些基层党组织于根据上级的意见和要求安排教育内容,思想教育满足于念报纸、读文件,很少结合本单位工作和思想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致使理论教育照本宣科、空洞乏味,难以引起党员的学习兴趣,难以做到入耳入脑。在党员管理上,对离退休党员、离岗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普遍抓得不紧,有的甚至放任自流。这些党员多数无法坚持过组织生活,长期不参加学习、不汇报思想,成为一名仅交纳党费的党员,有的甚至不交纳党费。在组织生活上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以普通党员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和有关活动,往往以工作忙为借口,给其他党员造成党的纪律松懈的不良影响。
(四)党内监督依然薄弱。机关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仍存在“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条例》赋予的监督权很少能落实到位,特别是“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得不到落实,使机关党内监督措施乏力,效果欠佳。二是因机关党支部有关议事制度不健全或得不到严格执行,存在对领导干部监督无章可循的现象。如对少数领导干部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不敢讲、不敢批评,造成支部生活庸俗化较为严重。三是组织生活会存在质量不高的问题。生活会中,个人总结工作得多,开展批评得少,开展相互批评的则更少,积极健康思想斗争基本上开展不起来,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五)顺应形势,创新工作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研究新情况不透。机关党支部书记大多数都是行政领导兼任,他们对党的知识和上级党委的文件领会得不够深刻,钻研不透,往往被业务工作所緾身,无精力去抓党的工作。二是缺少新举措。由于机关党的工作在行政工作中不作硬性化要求,纳入考核的内容即少又单调,不同程度在存在着发展信心不强,创新激情不高,开拓力度不足的问题,没有很好地从机关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内容、方法、载体、体制机制等方面找准依据规律,顺应形势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并制
4定出相应的对策举措,习惯于因偱守旧,墨守成规,凭老经验办事,不敢试、不敢闯,不敢突破“贯例”超越本本。三是创新成效不明显。由于机关党的工作某些新举措有的浮入表面,没有触及本质,深度广度不够,再加上推进力度不大,领导重视的程度还有待加强,导致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成效不明显。
(六)围绕中心,服务科学发展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两张皮”现象。由于机关党组织主要职责是抓党员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以及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本级机关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是权力党委,往往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受到一定限制,机关党建工作的良好局面没有完全形成。在布臵工作时,讲业务工作多,安排党务工作少;考核业务工作多,考核党建工作的少;关心和提拔业务干部得多,关心和提拔党务干部得少;评先评优业务干部得多,评先评优党务干部得少。造成党务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等现象。二是抓结合点不够。由于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不够突出,位次不明显,对各个阶段中心工作掌握不够及时、准确,把握不住自身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的切入点,致使在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载体等方面与中心工作结合不准、结合不紧的问题。有时,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努力,但对推动中心工作,促进科学发展的作用不是十分显著。三是落实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工作力不从心。机关
5党委作为本局党组的助手,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是应尽之责、题中之义。但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党委仍感力不从心。如本单位各部门之间协调、落实中的相互推诿,少数分管领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造成某些工作打折扣,临时组织一些人仓促上阵,来一件忙一件,疲于应付,以致工作质量不高,特色不突出,成效不显著,经验难以总结推广等。
三、主要原因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因素是。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一些领导认为业务工作“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部分行政领导不愿意兼任党支部书记,认为是自找麻烦,忽视机关支部工作。有的领导认为支部工作太虚难开展,难见效,不热心于开展支部工作。二是党委委员和支部委员作用难以发挥。多数基层党务工作者属兼职,没有受过系统的党建理论和基层党组织业务的学习培训,缺乏从事党务工作的基本业务知识能力,对如何抓好党建工作思路不清,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信心不足。三是强化组织领导不够。机关党建工作在少数单位没有列入工作的议事日程,缺少定期分析、定期拟定措施、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总结经验,在工作中缺少主动性、创造性,也有少数基层党组织缺少争先进位意识,表率作用不强。四是注重人文关怀不够。机关党组织一无权、二无钱,对如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措施不硬,效果不明显,无形中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五是党性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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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八)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各级政府要将统计信息化工作纳入本地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保证建设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统计机构信息网络、计算机机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向乡镇(街道)延伸,为企业联网直报和数据处理提供良好的物理环境。推进数据采集处理软件平台和联网直报节点建设,确保国家和省统计局对企业原始数据的实时抓取与全过程有效管控。推进统计数据库建设,提高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水平。增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运维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各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和基层单位统计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的指导,提高统计信息化工作整体水平。
(十九)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统计工作专业性强,各级政府应配备懂经济、熟悉统计、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干部到统计部门任职,各级统计局应在统计部门领导班子职数中增配总统计师。根据中组部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系统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地调整统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务时应事先征求上级统计部门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心统计干部的教育、培养与成长,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队伍素质管理,加强统计人员培训教育,加大教育培训投入,提升统计队伍整体素质。
(二十)开展先进评比表彰活动。为调动和鼓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的积极性,经省政府审批同意后,可对在统计工作中业绩突出的统计机构(组织)和统计人员予以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