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的思考
医疗保险基金是广大参保职工的“救命钱”,是医疗保险制度赖以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基础。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经过10年的改革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待遇得到很好保障,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保险基金运行风险日渐凸现,如何既保证参保员医疗待遇,又确保基金运营安全,已成为当前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的主要风险
1、基金征缴工作力度不够。一是由于政策缺乏强制性,目前部分个体、私营单位出于个人利益,不给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二是个别参保单位有选择性投保,为单位领导及管理人员参保,单位员工不予参加,有的甚至将有病的亲朋好友挂靠参保;三是个别参保单位故意虚报、瞒报、故意压低缴费基数,甚至恶意拖欠医疗保险费;
2、参保人员结构失衡。一是目前参保单位中困难企业数量较多,这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所占比例大,多数退休人员年龄大,患病住院率高,使用统筹基金数额大;二是一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前医疗待遇没有保障,个人看不起病,一些职工身患疾病多年得不到很好治疗,一旦有了医疗保险待遇就集中就医,过多消费医疗资源,导致了就医住院人数和统筹基金支出的增加;三是随着退休人员不断增多和退休金的逐年增长,而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不变,导致退休人员个人帐户资金划入数额不断增加,占用了一部分统筹基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统筹基金的积累水平,而且这种影响会越来越大。
3、医疗费用逐年攀升。一是随着医疗保险覆盖面的逐年扩大,参保患者的绝对数必然增加。二是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有10年时间,参保职工对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了解越来越多,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的提高,使参保职工的医疗需求不断扩大。三是我国逐步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患者数量增加,病情较重,疾病叠性化速度增快,老年群体医保费用支出系数严重倒挂。四是由于多种因素,导致一些疾病自然发病率增加。
4、医患行为不规范。一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违反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能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二是参保职工与定点医疗机构联合,通过多做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将医保目录外药品与目录内药品进行窜换等,套取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三是随着参保人数的增多,一些特殊疾病如透析、肿瘤患者等不仅数量上的逐步增加,而且由于一些医疗新技术、特效药品等的使用等使得其生存期延长,导致每一个患者平均医疗费逐年增加。
5、工作机制不健全。一是企业改革改制加大了医保基金运行风险。这部分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在职人员经改制分流,人员大幅度减少,而退休人员和和接近退休人员作为包袱和负担转嫁给医保部门,政府对改制企业部分退休人员缴费标准在政策上还给予照顾,减少了统筹基金收入总量。虽然尚能一次性收取一定的保费,但远不能弥补这部分人员就医的支出;二是由于医保经办机构受人力、物力、财力等限制,劳动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造成基金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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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完善政策体系,规避基金运行风险。在坚持整体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统一性、规范性的基础上,遵循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运行机制,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建立保障水平多层次、管理办法灵活的多种保障方式。对改革改制企业做到应收尽收、应提尽提、应补尽补;尽快建立功能齐备、结构合理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明晰基金保值增值政策和基金的监管措施。通过政策的完善与措施的调整来增加基金的有效供应,扩大总量,平抑基金运行风险。
5、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特点,逐步建立信用等级制度,对协议执行不好、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信用等级差的,要从严进行审核监督,问题特别严重的要取消其定点资格。完善费用结算办法,经办机构要做好医疗保险相关数据的累积和分析,建立以总额控制为主体,按项目付费、服务单元付费、平均定额付费、病种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支付体系,逐步实现由单一制向复合制发展的结算模式。加大管理监督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重点查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冒名住院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坚决给予相应的处理。
6、强化基金管理,健全预警机制。在坚持收支两条线,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预决算制度基础上,特别是要进一步健全基金运行的预警机制。不仅要时刻掌握、控制基金收缴和支付等现时基础情况,更需要建立从宏观角度监测、分析研究整个基金的运行趋势,及时发现并预测影响基金收支平衡的异常变动情况。科学合理确定临界预警指标,月基金征缴率,设置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与支出的警戒线,密切观察基金收支的动态变化。及时分析研究和适时调控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与费用结算支付情况,及时测算数据,化解可能出现的基金风险,确保基金运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