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服务千企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省统计局、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提升全市统计系统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统计服务千企行动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变全系统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局统计督察整改和市委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的重要抓手,帮助企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以实际行动践行为企业、为基层服务总体要求。

二、总体考虑

主要目标是。切实增强企业履行统计法定义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意识;夯实企业统计基础,帮助企业规范和完善基础统计资料,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报表有据可依、数据有账可查;密切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掌握经济态势和发展趋势,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质的统计服务,实现企业依法统计意识有新提高,数据质量有新提升,统计基层工作有新突破,服务企业发展有新成效。

总体原则是。一要依法合规。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企业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夯实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二要上下联动。市县统计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安排、统一行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分步实施。建立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分年度制定服务计划,稳步推进,稳妥实施。四要务求实效。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必须尽职尽责、求真务实,不得影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事务,坚决杜绝乱作为现象,确保服务效果。

三、服务对象和内容

(一)服务对象

按照精准服务原则,重点选取。一是新纳入一套表企业;二是准规模企业;三是联网直报疑似问题企业;四是在行业中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的企业

市局各专业科室根据选取原则,在全省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基础上扩充建立全市动态服务对象企业库,并与县(市)区级统计部门沟通共同确定年度各专业服务对象企业清单,统筹安排好批次进度,力争3年完成库内企业的服务工作。

(二)服务内容

1.统计法规进企业。(1)提供统计法律法规服务,重点宣传企业的统计义务、统计法律责任和统计法律权利等法律知识;(2)提供统计信用相关服务,包括《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实施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的宣传。

2.统计实务进企业。(1)现场讲解专业报表,根据企业类型帮助企业熟悉统计报表上报流程、准确填报统计指标;(2)指导企业规范收集整理专业统计资料;(3)提供增值服务,通过一套表企业增值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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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根据年度服务计划,调整服务对象企业名单,研究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统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安排好力量认真抓,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担当作为,增强对企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服务内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过程管控、效果评估。要严守纪律规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增加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