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几点初探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以下简称农村审计)正确评价农村集体经济运行状况,这对加强农村廉政建设,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整治农村经济秩序,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据统计,在《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省长令147号)颁布的两年多时间
里,台州市已对4367个行政村的集体资产进行了审计,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85.1,审计资产总额达70.2亿元,查出违纪违规资金1401万元,退赔金额975.19万元,审出违纪村干部54人,受党纪处分26人。
一、农村审计工作所取得的作用
(一)摸清了被审村的资产家底,为村干部的业绩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通过农村审计,对被审村的集体资产进行清查,从而核实了存量资产,另一方面又可以帮助被审村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在核实债权的基础上,审计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建议被审村采取最适当的方法进行清理,从而解决了集体资金被长期拖欠、无偿使用的问题。特别是对村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间的财务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以及在壮大集体经济特别是集体资产增长方面的工作,作出中肯的评价,并对存在问题予以揭示和提出改正意见,从而为村干部的工作业绩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也为村民选举村干部提供了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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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目前农村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审计缺乏必要的权威。台州的农村审计工作虽有《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法》作支撑,但就目前从农村审计的法律地位来看,农村审计还缺乏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法律法规,农村审计工作还处于无法可依的局面;从农村审计的定位来看,把农村审计定位为内部审计,农村审计还停留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服务行为;从农村审计的实践来看,农村审计还没有形成工作制度化、队伍专职化。这必将阻碍农村审计活动的进一步开展,这与农村集体经济的迅速发展是格格不入的,也极易造成广大村民迫切要求审计和农村审计力不从心的局面。
(二)农村审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就目前台州市开展的农村审计情况来看,农村审计还缺一支过硬的农村审计执法队伍。一是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市一级农村审计机构只有一块牌子,没有配备专职的农村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仅限于业务指导,不能开展对经济强村的审计工作。县(市、区)一级农村审计机构还未全部建立,全市9个县(市、区)建立农村审计机构的有8个,其中专职从事农村审计工作的只有温岭市一个,其余7个县(市、区)和农经总站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不能集中精力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乡镇农村审计机构不健全,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已建立审计机构的乡镇数只有22个,只占全市乡镇总数16。在农村审计过程中,县(市、区)一级只有向下面的乡镇农经站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