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街统计规范创建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国统计工作“三个提高”、“四大工程”建设和《省乡(镇、街)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总体要求,全省已全面推行了乡镇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将我区全面推行镇街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请各镇街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这条主线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发挥统计部门应有的作用。
二、总体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区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新起点上,既面临着科学发展的新机遇,也将面临经济结构不协调、资源环境约束强化等诸多挑战,全区统计系统要围绕“三个提高”,努力推进和强化“四大工程”建设,扎扎实实为我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本次镇街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要着力在建立健全统计网络、统计各项管理与业务制度、强化基本单位名录库系统的管理与维护、拓展统计工作领域、提高统计数据利用效率等重点和难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镇街统计能力和提高基层政府统计公信力上有新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扎实推进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实现镇街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目标任务
自6月起全面启动《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建立健全镇街统计工作网络,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统计的良好局面;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到位,切实运用有效的统计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规范镇街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全面启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劳动工资等统计调查项目和内容的镇(街)统计工作制度,使镇(街)真正实现统计数据能为我所用、为民所用和为国所用,推行镇(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为镇(街)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统计监测报告和信息,提高镇街统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统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总体目标。
四、工作措施及步骤
(一)宣传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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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要切实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证,切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办公场所、办公人员,切实保障大量数据处理所需的电脑、打印机等必须设备,解决好所需物资,按工作量的大小合理调整本级统计经费预算,并作好2012年经费预算的预安排。
(三)在镇街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启动之年,各镇街要认真采取“包保”责任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包片、普通干部包村(居、社区)的统计工作“包保”责任格局,确保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切实加强宣传动员,区统计局要切实配合镇街把全省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等贯彻到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形成全社会普遍参与、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