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2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任务,根据统计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统计法制工作实际情况,就今年的统计法制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迎接“四五”统计普法验收

广泛深入地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意识,是统计法制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我们要以经济普查为契机,对照“四五”统计普法验收办法的要求,以做好“四五”统计普法查漏补缺工作为重点,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提高统计普法面,以高质量的普法工作实绩迎接上级“四五”统计普法验收。

1、切实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法的思路。要联系平时工作,有针对性地、有的放失地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主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余杭统计信息网》,开展民情民意问卷调查,树立永久性广告牌,制作普法手册、宣传图片等途径进行宣传教育;对于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要继续采取结合“四五”普法函授教育方法,并适时组织统计法制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对全区专(兼)职统计人员则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法制业务培训,各种专业会议和开展专业人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等形式进行教育。

2、努力拓宽宣传教育内容上的思路。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与统计调查和经济普查工作相结合,既宣传法律法规条文,更要注重运用近年来统计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运用身边的案例教育统计对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重视统计事业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统计执行法检查力度,规范统计对象依法统计行为

《统计法》是规范统计行为、维护统计秩序的基本准则,是依法统计的有力武器。为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统计稽查在统计过程中的威慑作用,必须加大对统计单位的稽查力度。

1、建立区统计稽查队,充分发挥统计稽查队的作用。我区统计稽查队经区编委批准成立,20*年,这是一支由区局执法人员为骨干,在镇乡和部门统计人员中挑选一批政治思想好,工作业务精的骨干力量组成。稽查队在完成上级统计部门统一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任务的同时,将有组织有计划地积极开展经常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我区的统计执法检查水平。

2、完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全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目标。区局要相应制定统计执法检查目标考核制度,制定考核方法,细化考核内容,具体任务要落实到区局各科室和镇乡、街道财统办,做到任务到科(室、办),责任到人,对各专业科室队和镇乡统计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统计工作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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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度经济普查代替了统计单位年度检验,统计单位名录库依据经济普查的结果进行更新和维护。20*年9-10月份要继续组织全区所属统计单位年度检验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要根据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的结果,开展统计单位年度检验。所以,20*年度需要办理统计单位登记、变更和年检的单位,以2003年度相比数量要多,任务要重。要求镇乡、街道财统办和区级有关部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努力使本区域的新登、变更和年检率达到95%以上,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区统计单位名录库的质量。

五、加强统计队伍管理工作,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要做好统计工作,必须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的打高素质统计队伍。为了完成年度统计工作任务,要继续抓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和统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考核工作。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摸清所属统计单位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无证上岗的统计人员要进行登记注册,并及时向法制科上报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名单。对持有上岗证的统计人员,区局将结合专业科室业务培训、会议组织统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各单位也可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培训开展教育。在持有上岗证的统计人员中,具备报考条件,有意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统计人员,区局将根据市统计局的要求,鼓励参与,严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