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政府采购的审计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府部门采购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政府采购在拓宽范围、扩大规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审计作为外部监督的重要工具,它是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强化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一、对政府采购行业实施全面审计的意义

我国从1995年启动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以来,先后经历了试点研究,深入探索和框架建立、全面实施三个阶段,由最初的货物类商品逐年调整,扩展到工程、服务等政府公共支出的各个领域,呈现出全面、细化的特征。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由1998年31亿元扩大到2009年的7413.2亿元,增长239倍,占全口径财政支出比例由0.049%。其中,2000年至2007年的7年间,就节约财政性资金2121.46亿元,节支效果明显。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发展成果显著,但由于起步晚,仍存在政府采购制度设计不完善,预算编制缺乏预见性,约束力不够,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效率低、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以及政府采购政策在促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扶持中小企业、支持民族工业和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等方面效果不明显等情况。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就需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政府采购行业的监督管理。

二、政府采购审计的涵义和目的

(一)政府采购审计涵义

所谓政府采购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和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所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主体是各级审计机关,审计对象是政府采购当事人及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审计内容为政府采购行为及相关活动。按照审计内容不同,可分为政府采购预算审计、政府采购行为审计、政府采购程序审计、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审计、政府采购机构效益审计等。

(二)政府采购审计目标

审查政府采购当事人和管理机构所实施的政府采购行为及相关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揭露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研究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强化监督、完善管理、规范权力运行的建议。

三、政府采购审计对象和内容

(一)政府采购审计对象

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是指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和管理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二)政府采购审计内容

1.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查

政府采购预算是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起点,它对于政府采购行为具有约束作用。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按照采购目录和采购具体需求情况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它应包括采购项目数量、规模和品种等基本情况,采购时间,采购预算,资金来源等内容,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具体实施方案。

政府采购预算审计应包括合法性审查和合理性审查两项内容。合法性审查主要是审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是否正确、完整,编制、批复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采购活动是否按照人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重点要审查有无任意追加或追减采购预算现象以及预算的追加或追减是否遵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合理性审查主要是审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效,是否存在超过采购人实际需要,重复采购、擅自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标准的情况;审查采购预算细化程度,是否存在采购预算不明确无法形成有效约束,粗放的预算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合理科学使用的现象。

2.政府采购参与人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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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析法

分析法,是指通过对事物原因或结果的周密分析,发现问题线索或推导出结论的一种审计技术方法。政府采购行业信息化管理程度较高,在采购过程中形成了完整、详尽的政府采购电子数据,审计人员应充分利用这一特点,设定风险点和风险值,运用计算机对政府采购数据进行审计筛选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延伸调查得出审计结论。

政府采购制度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政府采购行为实施审计监督,是促进政府采购行为规范,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更是审计发挥经济运行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途径。(崔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