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论工程项目投资的跟踪审计
摘要:所谓跟踪审计就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作为专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受雇于业主,对工程造价从项目决策开始到项目竣工结算及项目后评价阶段进行的全过程的动态的跟踪过程,造价咨询单位通过提供合理化建议、造价专业咨询、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数据审核等方法,控制工程项目建设及运营成本,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关键词:跟踪审计主要内容现状不足经验发展
一、工程项目投资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
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检查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协助业主进行招标。可以参与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帮助分析招标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如招标书、答疑纪要、评标细则、工程量清单、标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等),对有关工程造价的条款的严密性和合理性进行把关,并提出合理的咨询建议。
3.检查与各建设项目相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合规、公允,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是否一致。协助业主签订工程合同(协议)。审查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合同(协议)的内容和文本格式,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项目招投标的要求等;审查合同(协议)的合理性,语言文字是否简练、规范、严谨。有关条款的描述是否清晰,费用和计算数据有否误差,有关合同附表、附录和签章手续是否齐全等。通过以下工作,尽可能减少发生造价条款争议的可能。
4.检查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对使用国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规定其操作程序和使用范围,并作为建设资金审计的重点。
5.检查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检查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跟踪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履行合同情况。检查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根据合同工期,与业主、监理单位一同设定好建设项目的造价具体目标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用款计划和计划拨付时间的咨询意见书。
2.检查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超出批准概算范围投资和不按概算批复的规定购置自用固定资产,挤占或者虚列工程成本等问题。
3.检查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与监理一道做好施工单位完成工作的内容及其工作量的确认工作,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于可以描述清楚的尺寸、部位、数量进行了认真记录。使监理与我公司在造价签证方面互相监督,及时弥补各自的失误。核定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审查变更及签证: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和依据;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和项目招标精神;内容反映是否准确,是否有重复计取等。审查变更及签证文件文字表述是否清晰、准确,防止产生新的矛盾和分歧,费用计算方法和结果是否正确;相应的附件是否齐全等。保证对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核定的严密性,尽可能在结算时少留活口。并且及时调整工程用款计划。
5.检查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
6.检查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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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跟踪审计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建设单位、监理、承包商都不熟悉。因此,在对某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之前,有必要组织各参建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和宣讲,使广大参建人员认识到跟踪审计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投资控制,更加公正、合理、准确地对工程造价进行鉴证,这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同时,通过审计认定后,建设单位可以大胆地计量支付,相应的加快了工程结算速度,确保了施工单位合法的工程款的及时收回和民工工资的支付,这样促进了工程进度的加快,对施工单位提高效益也是有利的。
2、实行审计项目招标制度,是确保审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在目前行政审计人员普遍较少的情况下,为了做好跟踪审计工作,更多的时候是要借助社会跟踪审计中介机构组织的力量。要通过工作、公平、公开的方式选择好的审计队伍,确保其依法依规、公正廉洁地实施审计。为规范审计行为,加强跟踪审计本身的监督,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跟踪审计中介机构人员泄露秘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损害出资人利益,影响工程造价和质量,委托单位应将情况通报其行业管理协会和资质资信登记部门,并列入“黑名单”通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跟踪审计有所为、有所不为是顺利完成任务的重要手段。跟踪审计工作的深度、广度、时间直接牵涉到跟踪审计成本的大小,这也是必须综合考虑的。如果面面俱到,则审计成本较大,审计力量也恐不及。因此,在审计合同(协议)书中,应明确跟踪审计工作的范围、重点和时间安排。从以往实施的情况来看,在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跟踪审计人员可以不参加工程招投标,但应该审查标底、评标报告等有关资料,对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有权发表意见。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施工现场应派两人以上的审计人员全过程实时跟踪,在计量时进行审计。审计组不必参加质量验收工作,但要查阅质量检验资料,只对合格和合格以上的工程进行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