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审计局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推动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贯彻实施,确保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局属各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

第三条

考核评议机构局机关党委负责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局法制机构负责。

第四条

各执法机构必须按要求建立健全本机构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相关职权、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制定评议考核、执法责任追究、执法公示、法制学习和培训、文明执法等规定。设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第五条

考核评议办法:

(一)采用分项考核负责制。根据各处室职责范围和工作特点明确各自考核目标。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二)采用分级考核方法。局只考核到股室,但涉及个人责任可依据过错追究办法进行处理。各股室应相应制定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保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三)实行百分制考核方法:各处室设考核分100分,并在百分制的基础上酌情实行加分制。年终根据各处室得分情况进行评议,列出五等:优(100分以上);较好(95-100分);一般(90-95分);较差(85-90);劣(80分以下)。

(四)采用日积累、季评议、年总评的方法。即日常由负责考核的股室积累情况,季度终了后送交局机关党组进行评议并做出结论。年度终了后将根据各季评议情况做出总评。

(五)实行评议工作群众化方法。每年对内、对外实行一至两次问卷摸底方法,具体掌握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局内部对有关处室、人员执法情况的评价,并将评议情况纳入执法考核之中。

第六条

考核指标:

(一)各处室考核分100分

1、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0分)。行政执法不遵守法定程序的,一次扣10分,凡发现应使用执法文书而未使用的扣10分,凡发现执法文书使用不规范的扣5分。

2、各种行政许可管理(20分)。凡未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各项申请审批工作的,一次扣5分,由于审批不及时或审批不当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失的,一次扣10分。

3、法制宣传(15分)。按规定参加局组织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的得满分,凡有一人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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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被评为差的执法机构,一律不得评为法制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单位。

第十一条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不重复评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