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经费管理办法
新办〔2010〕11号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
若干规定(试行)
(2010年3月25日)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我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纪律建设制定如下规定:
一、严明工作纪律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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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不准”、“三个严禁”工作纪律:
八个不准:
1、不准工作期间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岗、无故缺勤;
2、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
3、不准工作期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
4、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打瞌睡;
5、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
6、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以至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7、不准让与工作无关人员使用单位电脑;
8、不准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长时间滞留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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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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