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情况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选举制度代表着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更是一个国家民主是否得到有效发挥的重要衡量指标。本文在对西方国家的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结合国情,对我国的选举制度进行思考,得出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一些启示。

关键词选举制度比较启示

中图分类号:d75024文献标识码:a

“选举”作为政治制度的一种表现形式,自古都有,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个国家历史的原因以及它们所处的社会、地理环境和民主发展的程度不同,每个国家都产生了与各自国家发展相适应的选举制度。但从选举制度对促进国家的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作用分析,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明显要优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因此,总结西方先进的选举制度,对于广大的发展国家有积极的启示作用,尤其对于我们年轻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通过研究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并借鉴他们在选举中所创造出来的优秀成果,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一、选举制度的界定

对于选举制度的界定,存在以下几种说法,皮纯协从集合概念角度给选举制度下了定义,他认为选举制度是“选举政权代表机关的成员(代表、议员)和国家机关工职人员时应遵循的各项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称”①;张友渔从法律制定的角度出发,将选举定义为“法律规定的选举国家代议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工职人员的制度”②;唐晓等学者从法学的角度对选举制度下了如下定义“选举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和国家工职人员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是各种选举法律规则的总称”③;罗豪才和吴撷英从公民民主的角度出发,认为“近代意义上选举制度的概念是指公民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决定国家政治事务”④。综合以上学者对选举制度界定,笔者认为:选举制度是一国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公民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民主的程序选出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各种权力的过程中所采取的一些列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总称。可以从三个角度理解这个概念,首先从核心和内涵来说,选举制度是一国政治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选举制度的优劣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优劣,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民主文明程度;其次选举制度包括公民在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代为行使自己的权力的过程中所涉及的一系列的原则、制度和程序。最后,选举制度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和遵从民主的要求进行选举,使民主权力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二、西方国家采取的三种主要选举制度

经过对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的考察,我们发现当前西方国家主要存三种选举制度形式,分别是:多数当选制、比例代表制和混合选举制。三种选举制度各有优劣,是各个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并经过长期的实践得以确认的。随着时代的发展,部分国家虽然对自己的选举制度作了修改,但是根本的选举制度形式并未发生变化,只是在一些选举范围或程序上作了一些修补。下面分别介绍一下这三种选举制度:

(一)多数当选制

三种选举制度中,多数当选制出现的时间最早,具有易操作、简单明了等特点。所谓多数当选制就是根据获得选票的多寡决定是否当选的一种选举制度形式,主要表现为相对多数制和绝对多数制两种形式。这两种选举形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候选人是否需要超过半数以上的票数。相对多数制是指候选人只需要得到选区内多数票无须超过半数即可当选;而绝对多数制则要求候选人的所获得的选票必须在全部选票的半数以上才可当选。相对多数制是目前最为流行的一种选举形式。据统计,全世界150个具有选举资料的国家中,有43个国家采取相对多数制。⑤美国是这种选举制度运用最广泛的国家之一,在美国,从总统、国会参议员、州长、州议会议员到县行政长官、市长、市议员等都是通过这种选举制度选举产生的。相对多数制经一轮选举即可得出结果,选举过程简单明了,选举效率较高。但这种选举制度的明显不足就在于当选者的代表性不足。这种选举制度的优点在于有助于两党制的巩固,从而保证政治的稳定性。与相对多数制相比,绝对多数制要显得复杂一些,一般存在选择投票制和两轮投票制两种形式。选择投票制的代表国家是澳大利亚,自1918年以来,澳大利亚众议员的选举就采用这种制度,爱尔兰和斯里兰卡的总统选举也是通过此种方式选出来的。法国是两轮投票制的代表性国家,这种选举制度是在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开始采用并实施的。目前,世界上91个实行总统直选的国家中,有49个国家采用这种选举制度,从数量上要稍高于相对多数制的国家。但法国的选举制度与其它国家又有不同,它采取的单选区两轮投票制,这种选举制度的形成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为避免第四共和国党派林立、反复无常的弊端而设计的,这种选举制度有助多党制下左右翼政党联盟的形成,更有利于政治的稳定性。但相对多数制和绝对多数制都存在相同的缺陷,那就是选举结果容易受选取的的操纵,从而又被操纵的风险,这主要源于多数当选制采用单选制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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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适性的角度来说,并不存“放之四海而皆适应”的选举制度,只存在适合本国国情的选举制度。即使一些国家采取相似的选举制度,但在选举的具体操作和权限规定上也会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在对一国选举制度界定的时候,既要看到这种制度与其他国家选举的共同之处,也要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这就告诉我们在学习和借鉴西方选举的时候,既不能盲目崇拜,也不能全盘否定,一方面我们要看到西方选举制度中优秀的部分,参照我国的具体国情,对于那些适合我国国情的、优秀的成果,敢于用“拿来主义”,大胆借鉴,另一方面我们要将那些与我国国情、国家体制以及人民利益相违背的制度,坚决拒之门外。

(三)任何选举制度的发展都是缓慢的过程

在对以上三种选举制度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西方国家的选举制度也是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才得以形成现在较为成熟的体系,从多数当选制到比例代表制以及到最年轻的混合选举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发展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而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产生到现在还不到六十年的时间,存在一定的问题是正常的,我们应该客观、冷静地看待其成长过程中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告诫我们,选举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一蹴而就,这与我国的国情也是相违背的。因此,我们一方面应借鉴和吸收西方国家选举制度中优秀的成果,另一方面应客观面对当前选举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努力改进,不断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使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