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精神文明制度
一、审计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审计局文明监督、优质服务公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开展的“为民创业、增辉新野”活动精神,促进机关作风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更好地为基层和社会各界服务,为我县经济发展服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实行文明监督、优质服务公示制度。敬请社会各界对我们实行文明监督、优质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公示内容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点对以下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1)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中央银行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3)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或财务收支情况;(4)国家建设项目的开工、预算、决算;(5)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6)有国有资产的集体企业和经济组织以及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各种形式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或财务收支情况;(7)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审计事项。
2、围绕国家或本级政府调控需要进行的审计调查。
3、按照县委“关于对县直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意见”,认真及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4、对各类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文明监督。
6、转变机关作风,搞好优质服务。
7、自重自律,搞好廉政建设。
(二)文明审计标准
1、严格执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年度计划和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审计项目。审计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审计法》关于提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按规定时间向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等各项规定。不能因违反程序或拖延时间给被审计单位增添麻烦或造成误解。遇有特殊情况要向被审计单位解释清楚。
2、依法审计,文明监督。实施审计项目做到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人员身份及审计依据“四公开”;查出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鉴证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建议和意见科学合理;坚决避免随意变更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查证不实、以言代法等损害行政执法形象问题的发生。
3、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遵守审计秩序、审计发现的问题、提交的审计报告等提出意见或有异议时,审计人员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对提出的正确意见,要虚心接受、采纳。对不正确意见或遇有误解时,要依据政策法规,予以耐心解释,做好疏导工作。
4、正确处理审计复议事项。积极受理、认真调查复核有关被审计单位、个人提出的复议申请,严格依法保护申请复议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5、遵守时限,保证质量。保证各类审计项目达到规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
6、对各行业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培训、协调等工作达到上级审计机关提出的要求,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
7、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1)审计人员一律实行执证上岗、挂牌服务;
(2)审计人员外出执行公务要做到仪表端庄、讲究礼貌、谦虚谨慎、文明大方;
(3)接待上门办事人员要文明有礼、端水让座、体贴关怀、热情服务;
(4)交谈工作、打电话使用文明用语、讲普通话、杜绝脏话、粗话、土话、杜绝态度冷、横、硬;
(5)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8、认真贯彻“一审、二帮、三促进”方针,发挥“经济医生”作用。通过审计监督,有效地帮助企业采取措施,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效地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宏观调控,为改善企业外部环境创造条件。
9、落实廉政规定,严守审计纪律。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做到“八不准”。
(1)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
(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
(3)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
(4)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旅游、联欢等活动;
(5)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
(6)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任何礼品、礼金、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7)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8)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三)有关程序与时限
1、实施各类审计项目时,审计组必须提前三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时,要按规定出示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2、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后,审计报告向审计机关提交前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机关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将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3、每年第二季度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提交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保证县政府按期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
4、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在受理审计申请后三十日内出具审计意见书,保证建设单位按期或提前开工。
5、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决定法人代表任免部门的委托和要求,在被审计对象离任前或新任法人上任前出具审计结论,保证及时进行工作交接和有关责任处理。
6、对上门咨询或办理其他事项的,能办的马上办,暂时不能办的,最迟七天内办理完毕或给予明确答复。
7、对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依法委托或申请办理特需审计事项,热情提供服务,尽全力满足时限和质量要求。
8、对社会各界投诉本局违反公示事项,五日内作出处理或给予明确答复。
(四)违背公示责任
以上公示若有违背,将由组织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赔礼道歉,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影响,并以适当方式挽回或弥补有关损失。
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因违背公示事项受到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将承担责任并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未按公示时限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或审计报告未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责成承办人写出检查,向被审计单位公开赔礼道歉。
2、未按公示时限完成各类审计、调查项目,给党政领导、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造成工作被动或经济损失的,责成承办人写出检查,并视损失和影响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作出行政处分。
3、对待来人咨询、办事接待不周,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并由责任者向有关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挽回影响。
4、行为失当,服务态度不好,损害机关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写出检查,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5、违反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违反廉政规定,吃拿卡要,侵占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责成当事人如数退赔,并视情况轻重按纪律或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与监督
1、县审计局对上述公示实行公开监督,服务公示办公室负责受理对本局的违背公示投诉,投诉电话:6222630
2、如对本局处理投诉结果不满,可向县信访局或县监察局投诉。
三、工作文明用语规范
(一)接待用语规范
1、见面时说。你好、请坐。
2、交谈时开始说。有什么事,请讲。
3、需要别人等待时说。请稍候。
4、当别人致谢时说。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5、在别人致谢时说。不客气,没关系。
6、得到别人帮助时说。谢谢,麻烦您了。
7、给别人造成麻烦时说。很抱歉,对不起。
8、需要别人谅解时说。对不起,请原谅。
9、向别人咨询时说。请问。
10、与来人告别时说。再见,请慢走。
(二)接电话用语规范
1、“您好,我是审计局xx股(室)”。
2、“请问您找谁。”
3、“请你稍候”。
4、“很抱歉他(她)不在,您有什么事需要转告吗。”
(三)审计工作用语规范
1、送达审计通知书时说。请按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做好准备,请协助提供所需资料和办公场所。
2、进点审计见面时说。请按审计人员纪律对我们的审计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3、向被审计单位人员了解情况时说。请您实事求是说明情况,协助我们顺利开展工作。
4、在实施审计中,被审计单位提出有碍公务的邀请时说。谢谢,我们有审计工作纪律,对不起,请谅解。
5、遇到被审计单位合作不力时说。请积极配合审计监督,认真协助我们履行公务。
6、在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阻碍审计工作时说。审计是《宪法》赋予的独立监督职权,请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7、遇到说情者或提了无理要求者说。严格执法是审计人员的职责,请相信我们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问题。
8、需要被审计单位在审计记录上签署意见时说。请在审计工作底稿上面签署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写明原因和依据。
9、审计人员遇到个人难以答复的问题时说。对不起,我个人不好表态,请允许我请示领导后再答复。
10、顺利完成审计任务后,应对被审计单位说。谢谢你们的支持,合作愉快。
11、送达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时说。审计决定和意见书已经下达,请你们执行。如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
四、文明股室标准
1、思想作风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联系群众,服务基层,勤政廉政,锐意进取,无私奉献,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2、执行政策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组织的威信。
3、完成任务好。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到人定岗,岗定责,分工具体,职责明确,独立工作,团结协作,业务熟练,办事效率高,工作不推诿、不拖沓、不敷衍,保质保量,无严重失误和差错,完成任务好,成绩显著。
4、遵守纪律好。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严格执法,不失密,不泄密,无渎职行为,无违法行为。
5、团结互助好。股室人员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协作精神强,不犯自由主义,不搞小团体活动,不闹无原则纠纷,形成一个团结协作,互敬互爱的整体。
6、道德风尚好。认真学习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有良好的道德风尚,无封建迷信活动,无聚众赌博,无嫖娼吸毒现象。
7、文明办公好。工作秩序良好,待人热情,态度和蔼,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衙门习气,股室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具摆放有序,室内无杂物、积垢,净化美化程序达到本单位先进水平。
五、文明个人标准
1、政治思想进步,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参加各种政治学习活动。
2、业务娴熟,能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刻苦钻研审计业务,能够保质保量地独立完成分工或上级交办的任务。
3、思想观念新,开拓意识强,关心机关建设和业务改革,能够积极动脑筋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4、宏观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工作成效显著,自己单独或以自己为主完成的宏观报告、建议、研讨文章、经验总结等曾被上级采用或批转,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5、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生活方式健康,文明礼貌、团结友爱、严于律已、助人为乐;勤劳俭朴,爱护公物;主持公道、见义勇为,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6、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一心一意干好工作,克已奉公,不讲索取,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
7、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集体主义观念,没有危害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六、文明家庭的内容及标准
文明家庭的内容,包括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个方面,十条标准。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社会主义,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家庭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科学、移风易俗,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不抹牌赌博,不搞封建迷信,平等待人,恪守信誉。
(三)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在公共场合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以诚待人、互助友爱,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四)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在公共场所做到不随便乱扔、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珍惜资源,保护环境。
(五)遵纪守法、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各种纪律、制度、法规、法律。家庭成员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打架斗殴等行为。
(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自己从事的事业,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乐于奉献。服从领导、听众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七)尊老爱幼、教子有方。尊重、孝敬父母,对待公婆、岳父母就象对待自己父母一样;教子有方,不溺爱、娇惯孩子,孩子品行端正有礼貌、好学上进。
(八)男女平等、夫妻合睦。夫妻之间平等相待,遵守家庭伦理道德,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做到晚婚晚育。
(九)艰苦奋斗、勤俭持家。家庭成员勤恳劳动,勤俭节约。
(十)邻里团结、友好相处。邻里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帮助,互尊互让。邻里之间无不团结现象。
七、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
(一)政治坚定。能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政治活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被党内外群众公认为是党性强、无私无畏的先锋战士。
(二)思想进步。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积极主动的为党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为党的形象添光彩,经常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和“强素质,树形象”活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自己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和带领周围的群众一道前进。
(三)业务精通。认真钻研业务,克难攻艰,业务成绩突出,能积极完成和超额完成业务任务,是同志们共认的业务标兵。
(四)遵章守纪。自觉参加党的生活,坚决执行党的决定,服从党组织分配,完成党交给的任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模范遵守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五)作风正派。能实事求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承认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坚持正义,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与坏人坏事作坚决地斗争。
(六)勇挑重担。为了保卫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敢于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勇于承担和接受急、难、险、重任务。
(七)密切联系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坚决反对宗派主义和小团体主义,反对阳奉阴违,不搞阴谋诡计。
八、审计局关于建立审计人员业绩卡登记制度的暂行办法
(一)为不断加强审计队伍的管理,搞好对每一个同志工作实绩的资料积累和整理,促进审计人员的健康成长和审计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适应公务员考核制度的需要,以及为审计工作的考核评比、监督检查、奖惩提供必要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二)审计人员业绩卡主要包括“工作实绩、表扬表彰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或不足、出勤情况、加班统计、科室负责人意见、分管领导意见”七项内容。
(三)填写审计人员业绩卡的对象为本局全体干部职工。
(四)审计人员业绩卡(以下简称“业绩卡)须按规定要求填写并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存入档案。
(五)《业绩卡》一般为每月填写一份。《业绩卡》由各股、室、所、中心负责提供,每下月的十日前送达办公室人事负责人处,由人事负责人整理装袋并保管。《业绩卡》归档保存期限为十年。
(六)“审计人员业绩卡”一并归档的材料:
1、《业绩卡》;
2、个人年度工作总结或工作述职报告副本;
3、获县级以上单位、部门表彰的荣誉文件复印件和主要事迹摘要;
4、外单位寄、送的表扬、批评信函原文或复印件;
5、其他能够反映本人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实际的材料。
(七)“业绩卡”档案材料的借阅。本股室领导和本人可随时借阅本股室、本人档案材料,但取、舍资料和修改内容时必须经人事管理人员同意。如借阅其他股室外人员档案资料时,须经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意。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2、切实提高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3、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跟踪问效。
4、紧贴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