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依依纪依法,坚定稳妥、综合施策,以严格的监督执纪执法正风肃纪,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二、目标任务
坚持把防治统计造假问题列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认真纠治统计工作中的形式主义、浮夸问题,严格追究失职失责领导干部责任,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制度机制,为净化统计领域政治生态、维护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从2023年*月份开始,至2024年*月底结束。
(一)全面动员部署,细化落实措施(2023年*月底前)。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和动员部署会安排,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研究细化落实举措,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扎实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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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夯实工作责任。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全市配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牵头负责全市配合专项治理行动问题整改、重点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查办督导工作。并及时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坚持一手惩、一手治,形成惩和治同向、同步发力的良好效应。信访室建立统计造假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及时转办、重点交办。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与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梳理排查涉及统计造假的问题线索,做好统计移交线索的归口管理、分流处置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三)科学统筹推进。聚焦重点案件、重要线索,全面梳理、深究细查,并适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统筹谋划衔接、加强全过程监督,通过蹲点调研、抽查核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约谈,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治理提质增效。
(四)确保稳妥高效。督促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坚决防范和整治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防范化解专项治理行动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