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问题研究对策
近年来,财政决算审计不断深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地方财税部门工作的不断规范。但是,审计发现一些屡审屡犯问题仍然存在,不容忽视。
1.预算约束力不强,执行不够规范。一是追加预算未提请本级人大批准,预算超收安排和支出预算追加,未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复,预算执行随意性大。二是预算支出调整追加频繁,涉及项目多、调整金额大,预算约束力软化。三是无预算项目结转下年支出,财政结余不真实。四是虚列支出挂暂存科目。
2.预算收入反映不全面。财政部要求将部分行政性收费和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但部分地区仍列入预算外核算或仅将部分收入入库。还存在部分罚没收入直接返还办案单位,部分土地拍卖收入、税款利息收入不入库的现象。有的将改制企业收益及国有资产投资收益等纳入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或滞留代收部门,一些政府性基金也未纳入基金管理,导致预算收入反映不全面。
3.财政资金隐性损失严重。地方政府为保持经济稳定或扶持部分企业,出借财政资金,因部分企业停产、破产或转制,导致财政周转金回收率低,抵债物资变现能力差,造成财政隐性损失严重。
4.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仍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以绿化费、创建费等名义,向烟草公司、保险公司等条线单位收取各种费用,影响了中央级收入。
5.财政专户管理有待加强。近年来,各地都加大了财政专户管理力度,但仍存有不足。一些单位将“机动车检测费”和“价格签证机构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作经营性收费,使用地税发票,逃避财政专户管理;一些经营性收费如“市场摊位费”等则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6.违规储税。受税收计划影响以及为实现税收稳步增长,一些地区变相储税现象依旧存在。从审计情况看,在征收过渡户取消后,税务部门利用企业纳税专户储税现象比较突出。
7.自定优惠政策,造成区域经济管理中存在不正当竞争。为做大“区域蛋糕”,一些地方采取补助、奖励等措施扶持新办企业、吸引纳税大户。自定税收优惠政策,违规减免个人所得税,自行先征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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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政府考核体系。违规出台财政扶持政策、税收政策等手段虽然短期内能达到显现政府工作业绩及各项考核指标增长的目的,但却扰乱了税收执法环境、导致财政支出增加,造成了财政风险隐患,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改革目前的税收计划考核体制,确实做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按照依法治税和应收尽收的原则,进一步改革、完善税收征收管理考核办法。以申报率、入库率、欠缴率、发现问题处罚率等指标为主要指标,以税务登记率、清欠率、结案率等指标作为辅助指标,设计一套全面反映税收征管质量的指标体系,最大限度杜绝税款偷漏现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真正实现应收尽收。
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资金管理。进一步推进以综合预算、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财政体制改革,强化财政性资金观念。同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财政性资金管理、分配、使用、监督办法,财政资金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管好用好财政性资金,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