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郑州市的统一部署,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市委、市政府经过充分调查论证,作出了在全市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决定。今天这次会议,就是要正式启动这一惠及普通百姓、维护群众健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扎实做好筹备和实施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行和健康运行,切实把这一安民之策、利民大事办实办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下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研究的意见,我先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医疗保障,是我市医疗制度改革的又一次跨越,是市委、市政府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以来的又一项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把握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意义,深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责任,以对党、对群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顺民心、得民意的重要工作。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有效解决城镇居民病有所医问题的一件好事
近年来,我市的社会保障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城乡低保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据统计,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从1999年8月1日实施以来,经过8年运行,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目前已覆盖各类城镇用人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不同身份的人群。截至今年上半年,参保人数达到了4.1万人。2006年,我市又在全市农村推进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保人数已达到60万人,覆盖面近93%。这两项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使广大城镇职工和农民享受到了基本医疗保障,对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城镇居民这一大块人群却唯独被排除在外,没有医疗保障,出现了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城镇居民群体涉及面广,身份复杂,其中无职业城镇居民、失业人员、困难倒闭企业的退休人员、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及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占据很大比重,他们不像城镇职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也不像农民有固定的责任田,也是当前最需要我们关注和关爱的一个群体。特别是在医疗保障上,上不及职工,下不抵农民,导致部分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雪上加霜,已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焦点问题之一。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是要有效解决涉及8万多人的“看病难、难看病”问题,弥补这一医疗保障“真空”。这对广大城镇居民来说无疑是一件喜事、好事、幸事。同时,将使我市的医疗保险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为框架的三位一体、健全完整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民医保。这不仅是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的重要内容。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中央和省、郑州市及我市确定的一件大事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需要,是确保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需要,是为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的需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去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决定》中指出,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今年4月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7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会议上,国务院确定了2007年全国首批79个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我省的郑州、洛阳、南阳等三个城市名列其中。为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3年计划目标,即今年郑州、洛阳、南阳等3个市的试点工作要取得明显进展,明年要有50%以上的省辖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09年在全省全面推开。这一计划进度比国家确定的2010年全面推开此项工作的时间要求提前了一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郑州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和《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并于2月1日召开了动员大会。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市内六区全部启动和正式实施。同时要求六县(市)也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出台方案,年前组织实施。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分工,落实了责任。市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提前做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对我市辖区内的城镇居民人口底数进行了排查摸底,对全市5家主要医疗机构2004-2006年度不同年龄段人员的住院率和医疗消费水平等各项数据进行了全面测算,在综合考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运行情况的基础上,市政府研究出台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总的来说,从党中央、国务院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都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作一件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政府要务,备加关注。因此,全市上下一定要形成共识,以政治的眼光去对待,以积极的行动去落实,切实把这件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实施难的一件新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每一个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它既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所区别,不但是一件好事、大事,更是一件新事、难事。一是工作任务重。根据市社会保障部门的初步调查,我市辖区具有城镇户籍的人口有18.6万人,扣除郑州矿区人口6.4万人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4.1万人,我市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在8.1万人以上,如此大的人口基数,需要我们去做大量的基础工作。二是政策性很强,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对公开性、公正性、公平性要求很高,牵一发而动全身。三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尽管体现了政府排民忧、解民难的强烈愿望,但由于条件所限,当前政府也没有实力大包大揽,采取的是个人承担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而且个人负担的比例要高于城镇职工和农民,同时实行的还是“家庭捆绑式”参保,群众的接受和理解还需要一个过程,必然要遇到一定的困难和阻力。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入户见人地进行政策宣讲,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切实让他们认识到参保的好处,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否则,极有可能事与愿违,把好事办成坏事。四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从即日起启动,明年元月1日正式实施,对我们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将是一次严峻的考验。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作为一项为民谋利的新举措,上级党委、政府寄予殷切期望,广大群众心怀美好愿望,各种新情况、新困难也随时可能出现。希望各有关部门要把它当作好事去看,当作大事去抓,当作难事去攻,不但要有肩压重担、背负重责之感,更要有破冰斩浪、劈山造路之勇,一定要树立信心,正视困难,巧干加苦干,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掌握政策,把握标准,有的放矢地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和实施工作
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制订方面,我市借鉴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一是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解决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二是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保障问题。关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个《办法》的具体内容,会议上已印发给大家。这里,我就一些主要政策精神作以简要解释:
(一)建立制度的原则。一是坚持“低费率、广覆盖、保基本”,筹资与保障水平与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三是以个人和家庭缴费为主,财政补助、单位补贴为辅;四是权利与义务对等;五是统筹兼顾与职工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的平衡协调。除此之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大不同就是实行“家庭捆绑式”参保,即不管男女老幼、身体好坏,一个家庭必须一齐全员参保。这既是为了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的需要,也是维护基金安全健康运行,体现保险双方公平的需要。
(二)覆盖范围和对象。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具有××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2007年1月1日后随子女迁入本市的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户籍应当满两年;异地退休后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户籍迁入我市的,应在原退休地参加医疗保险。
(三)职责分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覆盖人群组织松散、人数庞大,管理任务重,实施难度大,因此,在组织实施上,市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以及资料审定、费用征缴、基金管理、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网络建设、管理软件开发、医疗保险ic卡制作等各项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并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保所或社区为主体,实施本辖区居民的入户调查、申报登记、资格审查、资料收集、信息核对和录入、缴费通知、发放医疗保险ic卡等工作。
(四)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综合考虑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衔接,其筹资标准和享受待遇低于城镇职工,高于新农合。一是缴费标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两项费用。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筹资标准为: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市财政补助30元,划入个人账户20元;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31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市财政补助60元,划入个人账户50元。另外,为充分体现市委、市政府对特困群体的人文关怀,我市规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同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给予全额补贴或部分补贴。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为:18周岁以下每人每年20元,18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年50元。二是待遇标准。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划分为三类:乡镇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专科定点医疗机构400元;二甲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参保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居民医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参保居民发生的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补充医保基金按50%支付。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0元。对比来讲,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额5.8万元,低于职工医保的18.2万元,高于新农合的1万元。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五)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效果。今年我市确定的6.5万人参保任务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派驻工作组,协助搞好工作,跟踪督促指导,直至工作任务全部完成。同时,要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巡回检查,落实工作进度,发现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启动行政问责,对主抓领导做出相应处理。广播电视部门要开辟专题专栏,报道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宣传先进典型,推动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同志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市委、市政府为民谋利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不畏艰难,积极行动,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做到边宣传、边申报、边登记、边参保,确保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有影响、有成效,力争走在郑州市的前列,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为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