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结束后就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贯彻全省统计局长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经验,表彰先进,安排布置今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具体任务,针对性很强,是一次重要的会议。同志们在统计法制工作的第一线,工作很辛苦,很不容易,向大家表示慰问,省局多年来对法制工作高度重视、十分关注,更需要大家共同交流探讨新形势下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新要求、新思路、新举措。下面,我谈几点意见。
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近几年来,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提高执法效能、推进依法行政”这一重点,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自觉服从并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发展大局,着力加强统计执法、普法、立法、学法工作,全省统计法制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统计监审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统计督查作为规范基层工作、改善统计环境、提高工作地位、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日益受到方方面面的关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树立了统计法的权威;部门统计管理得到加强,实现了部门统计调查管理的动态化;加大普法力度,超额完成统计“四五”普法任务,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统计法制工作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的意识逐步得到了深化;不断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全省统计法制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总之,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是卓有成效的,对全省的统计改革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驾护航作用。我省的统计法制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受到了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这充分说明,我们的统计法制队伍是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队伍。在此,我代表省统计局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向在座的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全省辛勤工作在统计法制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真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迎接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统计事业进入了一个加快改革和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统计法制工作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年是制定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省统计法制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发展机遇。
第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强统计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其中特别强调要坚持依法执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实行综合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建立执法责任追究制”等要求。什么是依法执政。依法执政就是依法治国,依靠法律来治国理政,用法制方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从统计法制工作来讲,就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这就为我们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统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机遇。同时,这也对统计法制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为统计法制建设创造了好氛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统计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敢于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李源潮书记也反复强调,我们要建设的小康是一个不含水分的、人民得实惠的、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他指出,实事求是是统计工作第一原则,要讲实话、报实数、引导干实事。梁保华省长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统计工作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真实可信。省局党组及各级统计部门的领导对统计法制建设高度重视,对统计执法工作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这说明从上到下都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依法统计的一项重要内容,放在了突出的位置。这些都为进一步做好统计法制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三,统计法制建设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充分把握上述发展机遇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统计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责任也越来越重。一是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统计工作环境的巨大变化增大了统计工作的难度,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的支持和合作程度有所下降,部分单位履行统计义务的法律意识弱化,统计法制观念不强,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迟报、拒报、瞒报统计数据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不按科学发展观办事,盲目追求主观指标,妨碍统计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数据统计,保障统计资料准确及时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几年的计划考核个别地区依然强化了对工业产值等指标的考核,指导性的计划执行起来却是指令性的,在计划考核中,少数乡镇为了完成计划,就通过虚报达到完成计划指标的目的。今年年底四届党委换届,明年开始筹划政府、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换届。领导换届、政绩驱动对统计工作也是一种压力。三是在一些地方统计部门的领导对执法检查工作思想认识不统一,认为执法检查是在“揭短”,是在自我暴露“工作阴暗面”,没有把统计法制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甚至有少数地方,统计部门领导自身的统计法制意识与依法统计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不会执法、不愿执法、不敢执法。四是统计部门综合协调和管理职能还有待加强,部门统计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五是统计基础亟待加强。县级统计机构力量薄弱,乡镇和行政村的统计基础薄弱,企业名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不健全,企业统计工作不规范,主管部门和基层统计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大部分是兼职,而且流动性大,影响了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这些问题制约着依法统计行政和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面对新形势,各级统计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统计法制工作在统计工作全局中的地位和作用。统计局既是统计数据的加工、整理、提供者,又是统计执法部门,负有双重责任,抓好统计法制建设是搞好统计工作的必然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和求真意识,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要结合各地统计工作的实际,紧紧围绕统计工作的大局部署和安排好今年的法制工作,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努力实现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的目的。
三、把握原则,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统计法制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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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事关统计全局。国家统计局把20*年定为“基层基础建设年”,省局也把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列为今年全省的一项重点工作。各地要把“双基”建设作为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当地工作实际,采取典型引路,强化分类指导,全面推进县(市、区)级统计建设,继续推行乡镇“实体型”和“一合三统一”,逐步规范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层单位和企业的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等基础性工作。探索街道、镇统计站垂直管理模式,尝试培育和发展统计事务所等统计中介组织,面向市场、服务社会的有效形式和运作模式。努力夯实部门统计基础工作,进一步理顺统计数据报送渠道,推进统计数据扎口管理。狠抓统计队伍人员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特别是对乡镇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的培训。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基本实现基层统计全流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加强统计法制队伍建设。搞好统计法制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统计法制工作队伍。要促进统计事业发展,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法制队伍。为此,首先要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建设,各市县要力争选调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法制工作队伍中,使统计法制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当地的法制建设任务相适应;其次要关心统计法制工作者的成长和发展,多为他们创造学习、锻炼、培训、交流的机会,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使他们掌握依法行政理论、现代法律知识和必需的统计业务知识,充分发挥他们在统计法制建设中骨干作用;第三不断提高统计法制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所有参与统计执法检查的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职责,维护《统计法》的权威,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和各项廉政规定,要加强监督,做到清正执法,廉洁奉公。
同志们,统计法制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时期,面临着新的目标、要求,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勇于拼搏,再创佳绩,把我省的统计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水平,保障整个统计工作持续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