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学习心得:让“清廉”为自己保驾护航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无论是孔子强调的“德政”,还是孟子提倡的“仁政”,都蕴涵着“廉政”思想。这些儒家学者们提出的思想理论和道德规范,对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对每一个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也为遵守它的人“保驾护航”。
一、志存高远
《论语》中提到“三军可夺帅,匹夫不可夺志”,儒家之志乃“内圣外王”。内圣,就是加强自我修养、磨砺坚强意志;外王,即是服务社会、管理国家。中国传统文化有“修齐治平”的说法,国家公务员不是圣人,但当洁身自好,服务国家。“法乎其上,得乎其中”,志向立得高远,抵受腐败诱惑的力度才有可能加强。“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条件下,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我们的传统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更需要坐得住板凳,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王阳明一生主张“致良知”,即在生活中,对后天所染的心灵垃圾作不断的清除。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会“致良知”磨练崇高的心境,树立高远的志向,让我们人生前进的轨迹远离腐败的方向。
二、三畏三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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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论语》说:“行己有耻”,即:作为一个人都要有自尊、自爱之心,不要做出令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孔子说:“知耻近乎勇”,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又说:“羞耻之心,义之端也”。欧阳修也讲过,“廉耻,是立人之大节”。现在贪官犯赃,怕的是党纪国法,就是不怕羞耻两字。法网恢恢总有漏洞,但是道德自省却无处不在。“耻”是文化,不是刑律,但已经成为精神意义上的刑律。可以说刑律是物质法制、表层法制,而耻文化则是精神法制、深层法制。我们作为国税人,更应该有自己的“羞耻之心”,在自己的工作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和反思自己这样做是不是违纪、违规,会不会因为这样做而给自己的人生带来污点,带来“耻辱”。我们要学会利用自己的“羞耻之心”,来保证自己不受金钱的诱惑,保证自己不走上贪腐的道路。
儒家廉政文化中的许多优秀成果,到了今天仍未丧失它的理论光辉,我们要善于发掘、总结,并加以合理的利用,让它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其应有价值,大放异彩。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既是对权利的制约,也是对他的保护。我们每一个税务干部也要认真加以学习,取其精要,充实自己,用“圣人之训”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让“清正廉洁”来为自己保驾护航。
文/邹城国税马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