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工作年终总结
20**年,全区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税工作全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巩固、提高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税能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开门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全区地税事业的全面发展。现将20**年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地方税费收入取得新突破
为确保组织收入任务的完成,各级地税机关采取强化督查促收,强化收入考核,强化重点税源控管,强化税务稽查和欠税清缴等措施,使税收收入保持了平稳快速增长的态势。20**年全区地税系统共组织收入192.9亿元,其中地税收入185.7亿元,同比增收24.5亿元,增长15.2%,完成了收入任务;坚持税费同征同查同管,代征费工作取得突破,全年代征防洪保安费1.73亿元,地方教育附加2.17亿元,工会经费2.**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0.49亿元;加强与财政、烟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保持烟叶税收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地税机关征收烟叶税的第一年共入库烟叶税4850万元,实现了可比口径下烟叶税收入的稳步增长。全区地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更多的财力。
(二)全面执行税收政策,税收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1.积极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费用扣除标准提高、内资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提高等税收政策。20**年共减免地方税收9.89亿元,其中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7.12亿元,全年减免企业所得税9.**亿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壮大和当地的经济发展。
二是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税收倾斜和照顾政策,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为支持我区数字电视的发展,争取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同意,对我区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收入给予3年免征营业税的照顾;针对20**年我区部分地区遭受特大地质灾害的情况,及时向国家税务总局汇报,为灾后重建居民住房争取到有关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以实际行动积极扶持灾区人民重建家园。
三是加强对减免税的后续管理,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自治区地税局重新修订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等4个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各级地税机关也通过建立健全减免税台帐、实行减免税统计月报制度、完善减免税跟踪管理体系等办法加强减免税后续管理,确保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
2.积极贯彻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区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强化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如南宁市地税局下发文件,就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做出具体规定;桂林市地税局在房产局交易大厅、市高新区办证中心设立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点;北海市地税局、宜州市地税局取得市政府的支持,以政府名义出台有关文件,要求当地房产局实行“先税后证”管理模式,将二手房转让行为纳入正常征管渠道。
二是及时调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关政策。全系统加大与国土、房地产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在调整土地基准地价的过程中,适当调整土地纳税等级,相应拓宽征税范围,增加土地使用税收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计征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使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三是规范土地增值税预征办法,加大对房地产税收控管力度。为了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加强对土地增值税的管理,20**年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在自治区地税局规定1—3%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范围内,普遍就高进行调整,促进了土地增值税的大幅增长。
3.积极完善各项税收政策,不断拓展地方税税基
20**年以来,自治区地税局不断完善各项税收政策,努力拓展税基,增加地方税源。一是经过调查研究,报请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年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征收钒矿资源税,并从9月1日起,将单位税额从3元/吨调整至12元/吨。二是提请自治区政府调整岩金矿资源税。三是针对我区现行煤矿资源税税额偏低的情况,行文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拟由原来的0.5元/吨调高到3元/吨。四是及时恢复对有色金属矿资源税按全额征收资源税的政策。五是柳州、桂林、梧州、钦州、北海、来宾等市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等级进行了调整,拓宽了土地使用税税基。这些政策的实施,既增加了地方税收收入,又促进了我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三)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清理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各级地税机关成立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对依法行政提出明确要求,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认真贯彻《税收法规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清理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避免和防止违法行政。各级地税机关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公布和备案备查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自治区地税局全年共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区直各部门征求意见来文48件,审查局内各部门税收规范性文件86件;各市县地税局也按照规范性文件活动年的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文书,在总局税收征管文书种类、式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把原来的征管文书进行简化,为依法治税提供必要的保障。认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桂林市地税局坚持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并在行政诉讼中坚持加强政务协作、做好庭前准备并配合法庭调查、正确处理被诉行政行为的瑕疵,取得了较高的胜诉率。
2.开展税收执法检查,继续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税收执法大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部门协作,改变以往各自为政、各搞各的做法,组织监察、法规、征管、计会、稽查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税收执法监察。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工作结束后,将发现的问题通报全区,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堵塞漏洞,“两权”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继续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办法》等工作制度,并在试点单位实施,试点经验在不断地积累。
3.强化税务稽查职能,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
稽查系统积极探索稽查管理新路子,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效能。柳州市地税局第一稽查局实行主办稽查员制度、玉林市地税局稽查局规范稽查服务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行业治理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重点开展房地产业、服务娱乐业、邮电通信业、废旧物资回收业和制糖企业的专项检查。全区地税稽查部门共查补税款37916万元,加收滞纳金1777万元、罚款34**万元。其中,突出加强对制糖企业的检查,共查补税款1522万元。
4.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加大税法公告力度
一是抓好日常税法宣传咨询和宣传月活动。各地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介加强税收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结合普法教育的开展,通过深入企业进行纳税辅导、送法下乡、开展税法咨询等活动,全方位加强日常税法宣传,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税收法制观念,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实施“老记看税收”等宣传活动项目,精心组织第十五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认真执行税法公告制度,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准确的税收法规和政策。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宣传税法,及时将税收法规和政策告知纳税人。20**年自治区地税局共编辑出版《地方税收法制文件汇编》10期合计30万册;编印《20**年地方税收法规汇编》合计1.2万册,制作《20**版**地方税收法规大全》光盘3万张;在地税网站上公布了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时为纳税人提供全面、准确的税收法规和政策。
(四)加强税收征管,税源监控能力进一步提高
1.夯实基础,税收征管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各地按照信息化达标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对进入新《系统》的户籍信息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户籍数据质量。通过加强对单位纳税人登记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全面掌握了全区单位纳税人结构。继续开展漏征漏管户、未达起征点户的清理,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动态信息。20**年,全区共清理漏征漏管户9837户,统计未达起征点的户数159524户。
二是规范货物运输业税收征管。在加强与国税协作的基础上,通过严格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规范货运业户籍管理、加强货运业发票比对环节等工作,进一步规范货物运输业的税收管理,全区货物运输业税收实现了稳步增长,20**年全区货物运输业的税收收入达4251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746万元,增长4.3%。地处我区重要水陆交通枢纽的贵港市地税局通过加强部门协作,以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严格实行“以票控税”,提高了货物运输业的征管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欠税管理。各地根据自治区地税局要求,加强欠税公告执行力度,20**年全区共公告欠税纳税人1021户,公告欠税金额19**5.18万元,公告后主动缴纳欠税的纳税人145户,纳税人主动缴纳欠税6977万元,占公告欠税金额36.63%。严格缓缴税款审批,加强对缓缴税款的监控,防止新欠的产生。20**年,全区共批准6户次延期缴纳税款,批准延期税款800万元。
四是规范和强化票证管理。组织开展普通发票印刷企业的全面检查和年审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2家发票定点印制企业做出取消印制资格等处理;加大查处制售假发票力度。1—10月份,共检查用票户107户,立案查处发票案11件,查获假发票39553份,查补税款60万元,罚款8万元。桂林市地税局等单位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积累了一定经验。各级税务机关出台了票证管理和票款安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并就如何把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进行了探索。阳朔县地税局通过采取每月会审、按季检查、奖惩并举等措施,加强了票证管理,有效预防票证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五是稳步推进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全系统认真做好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取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税务登记数据的采集;利用换证机会,加强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南宁市、百色市和象州县地税局等单位实行国、地税联合办证制度,加快了换证工作的进度。截至12月底,全系统已换发税务登记证户数达应换发税务登记证户数的86%。
六是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对企业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各地积极探索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办法,积累了宝贵经验。如钦州市、梧州市地税局联合国税部门成立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委员会,每年定期开展评定工作。目前,钦州市共有1356户企业参加了信用等级评定,占全市全部企业的33.6%;梧州市共对2168户企业进行了信用等级评定。
2.构建税源监控体系,不断加大税源监管力度
一是建立新增税源大户和现有纳税大户情况报告制度。自治区地税局制定了新增税源大户和现有纳税大户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各级税务机关都要按一定的标准向上级税务机关及当地政府报告纳税大户的有关情况,对重点税源实施更有效的监控。据统计,20**年前三季度全区各征收单位纳税前100名的1500户企业共缴纳地税收入586895万元,同比增长32.3%;全区20**年缴纳地税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1673户,20**年前三季度实现地税收入620136万元,同比增长13.8%;前三季度全区新增缴纳地税1000万元以上企业2户,前三季度实现地税收入分别达到2866万元和1212万元。
二是建立和落实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切实加强税源基础管理工作。各级地税机关根据自治区地税局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税源监控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办法,努力实现各税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如柳州市地税局、崇左市地税局严格执行分税种税源监控制度,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实行点对点管理;北海市地税局通过开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行业税收监控软件,建立起市局、县(城区)局和税收管理员三级税源监控体系,加强对全市地方税税源的源泉控管,目前北海市地税局运行的监控软件已在全区地税系统推广。百色市地税局成立了专门机构对跨区域工程项目实行专户分类管理,建立了税源动态信息库,加强了辖区内跨区域工程项目的动态监控。
三是建立重点行业税源定期分析监控制度。各级地税机关认真贯彻总局制定的税收分析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税收分析会议,加强重点行业的税源分析,及时发现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的薄弱环节,提出组织收入的措施和建议,有力促进了税源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还根据实际情况把房地产、交通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列入重点行业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分析,充分掌握税源情况,确保组织收入工作落实到位。如桂林市地税局依托信息系统,将纳税额前100名纳税户、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重点税源列入了重点税源监控对象,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税源监控体系;百色市地税局大力推行“户籍式”管理、建立重点税源“驻企管理”、重点行业专项管理、市场零散税收“驻场管理”、中小税源划片管理的分类管理格局。南宁市地税局、贺州市地税局、东兴市地税局在行业税收管理方面注重政务协作,加强协税网络建设,完善代扣代缴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零散税收的管理。
四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税源监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为确保税源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税源监控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制订了税源监控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明确了税源监控的标准和要求,促进了税源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加强考评,提高了税务人员加强税源监控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3.稳步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积极探索纳税评估办法
各市地税局把纳税评估工作引入20**年度汇算清缴工作中,积极摸索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方法,通过纳税评估提高汇算清缴工作质量。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开展纳税评估试点工作。如河池市地税局全面开展纳税人分类、划片管理工作,对纳税人的涉税管理整个过程进行评估核实;玉林市地税局确定42户企业作为纳税评估对象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大新县地税局对制糖行业、冶炼行业、房地产行业开展纳税评估工作,积极探索纳税评估办法;灵山县地税局引入评估机制加强个人经营性房产税收征管,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4.普遍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一线税收征管
各级地税机关在现行的税收片管员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强化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将税源按照分片或分类管理的要求,合理地划分税收管理员的征管责任区,明确其岗位职责,同时赋予管理员相应的权限,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税源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目前,全区14个市已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有效地推动了税源管理工作。
(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工作效率
1.抓好信息化达标验收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税信息系统》
20**年,全区地税系统顺利完成了信息化达标建设单位的达标验收工作。验收工作组精心组织了软件升级、制定达标考核办法、实地检查验收、组织素质考试、开展数据质量审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完成了达标验收工作。通过开展信息化达标验收工作,加快了新版《**地税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的步伐,大幅度地提高了新版《**地税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和各类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操作应用《**地税信息系统》的水平。目前全区14个市地税局的城区局和40个县(市)地税局都已应用新版《**地税信息系统》。河池、柳州、贵港、崇左市地税局已经基本完成数据市级集中,来宾、贺州、钦州、防城港、桂林市地税局正在部署实施数据市级集中工作。为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20**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对《**地税信息系统》进行了四次大的升级完善。进一步完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的各种技术整合,经多方合作与努力,使财税库行横向联网于20**年9月成功地在南宁市地税局试点运行。
2.做好运输业发票税控管理系统安装运行和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的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模块二)货物运输发票软件要在全国税务系统内统一推广应用。为了保证该软件在我区地税的顺利上线运行,自治区地税局有关部门制定了实施办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采购需求并实施了采购,对各种信息进行了统计。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已于12月20日在全区地税系统实现试运行。同时,自治区地税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推进税控收款机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已草拟《**地税系统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具体实施方案》下发各市地税局征求意见。
3.完成了金税工程(三期)**地税实施方案(预案)和金税工程(三期)**地方投资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稿的编制和报送工作,为金税工程(三期)在本系统的实施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此外,各单位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各领域的的管理,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如柳州市地税局研发了《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将“管人”、“管事”和“管户”有机结合,努力探索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路子;河池市地税局直属税务分局利用网络平台从20**年开始实行的工作日志制度,在全区地税系统中开创了对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新途径;来宾市地税局充分发挥《公文处理系统》的功能,设立电子公共阅览室,使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及时阅览上级文件,确保了政令畅通;防城港市、百色市、柳州市、河池市地税局在现有网络基础上进行技术开发,将上级视频会议和视频培训信号直接传送到各县(区)局,解决了基层干部职工参加视频会议、培训难的问题,节省了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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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精心编辑出版全区地税系统荣誉奖项光荣册。光荣册共收集整理单位、个人获地厅级以上荣誉称号近2000项,获比赛奖项300多个。
三是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展现地税风采。20**年自治区地税局两次组队参加全区廉政歌曲演唱比赛,均获第一名。在**区直机关纪念建党85周年文艺晚会上,自治区地税局的彩调小品荣获金奖。组织全区地税系统的青年干部参加了六人制足球、羽毛球、气排球、舞蹈、唱歌、网页设计和书法绘画摄影等7项比赛,荣获“绘画一等奖”、“礼仪形象大赛季军”、“羽毛球比赛男团第三名”等16个奖项。此外,各级地税机关也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通过组织各种文体活动,展示地税系统干部职工良好的文体素养和积极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
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干部职工素质与地税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仍存在很大差距;二是依法治税能力尤其是税源监控的能力建设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三是一些干部责任心、事业心不够强,缺乏创新意识,思想、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税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与党委、政府以及纳税人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以上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今后努力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