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招考国家公务员意见

为适应全省地方税务系统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和《*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省人事厅批准,*省地方税务系统*年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4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主要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报考定向地区)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非*生源(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二、报考条件。报考者必须符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公告》及职位所需的招考条件和要求。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四、报名地点。各报名地点地址见附表。报考者到招考职位所属区域的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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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除特殊职位外,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六、考试安排。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由地级以上市人事部门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