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几点思考
今年以来,市国税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服务理念和税收风险管理的征管理念,探索纳税服务、团队管理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有机结合的新的税收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尚处于实践探索阶段,很多方面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和完善。在此,就如何进一步创新和优化税收管理员制度,谈谈自己的建议。
一、注重四个结合,优化、深化管理员制度创新
1、结合纳税人需求。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是以优化纳税服务、实行团队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的最终目标。要重形式更重内容,不仅要提供针对纳税人的普遍服务,还要与纳税人互动,以纳税人的合理需求为重点,对不同类型纳税人提供动态服务、特色服务,满足个性需要,真正让纳税人满意。在实际操作中要讲求实效性、科学性,对办税大厅全职能窗口的设置、基础性工作的划分、风险性工作的界定、属地管理岗位的职责要进一步疏理细化,做到权责相互统一,征管服务相融。
2、结合分局具体实际、业务特点。“优化纳税服务、实行团队管理”是一种分层次的专业管理模式,要因地制宜,结合税源特点、税种分布、业务种类、业务量大小、纳税人数量(特别是个体户、门市代开户、特殊行业户的多少)等,认真加以研究,区别对待城区和农村、经济发达地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不同情况,不搞“一刀切”,不照抄照搬一个模式,既要积极也要慎重,防止在创新管理过程中出现新的失误。
3、结合征管改革方向。创新管理员制度不是推翻过去改革已取得的成果,不是建立一个崭新的征管模式、征管制度,而在于对原来税收管理员制度的完善和提高。要根据这一方向、要求,探索适应优化纳税服务、税收专业管理、税收风险管理等不同特点和要求的岗位设置形式、岗位职责划分、人力资源配置、管理团队构建的具体途径,防止浮于表面的“作秀”和偏离方向的“瞎折腾”。
4、结合税种管理、行业管理要求。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及个体税收征管,是专业化管理要求高、征管情况较为复杂的征管门类,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涉及到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组织形式,要求上甚至于有些特殊。实行优化服务、团队管理的创新管理员制度模式,要与上述税种管理、行业管理要求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不能顾此失彼。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修改和完善,走好探索过程的每一步,创造新的成果。
二、加强三项建设,实现人力资源利用最大化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方案的实施要在现有机构设置、岗责划分、人员安排的基础上作相应的完善、调整或改变。
1、加强窗口与管理岗的衔接,强化办税服务厅建设。保留原有办税服务厅,扩大其办税职能。办税服务厅是面对面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提供办税服务的重要场所和窗口,要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要求,打造设置科学、服务一流、便捷顺畅的办税服务厅。基本思路是:将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项全部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大厅,集中到任何一个窗口受理,大大压缩审批环节,实行“一窗受理、后台复核、内部传递、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对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当场予以办结,窗口受理,窗口出件;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不让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与此同时,从服务事项、服务措施、服务时限、投诉渠道等方面作出公开和承诺,细化、量化服务标准,接受纳税人和社会监督,确保职责落实、措施落实、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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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建立外部评价机制。要对照承诺内容,建立外部监督评价机制,制定公开的、由纳税人共同参与的、操作性强的纳税服务、税收执法评价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走访、投诉和网上评议等形式,征询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税收执法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作出评价,主动接受监督,把评价结果与公务员考核结合起来。
4、建立质效考核机制。要对照岗责体系,建立质效考核机制,制定科学可行的考核指标和办法,量化对管理服务的考评和奖惩。根据各团队的岗位,明确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设立规范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谨防有岗无人、岗责不清或有岗有人、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建议适时开发跟踪管理软件,在内网办税平台中,实行对业务办理情况、办理过程、办理环节的即时监督和检查,每月进行通报,形成内部约束机制,表扬与鞭策相结合,明确努力方向。
5、建立健全部门运行协调机制。纳税服务、团队化管理不仅是办税服务厅或哪个部门的工作,更是国税部门的一项整体性、综合性工作,很多工作需要有关业务部门协助处理,还有些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必须在岗职体系指导下,更好地整合部门优势资源,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要加强职责与责任的衔接,按标准、要求、时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各自本职工作;要加强窗口与管理岗之间的衔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当天事情当天办结;要加强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的衔接,协调一致,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