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办关于财政税收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与组织收入的关系,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减少税款流失,规范执法行为,保持财政税收的正常增长,确保今年县人大通过的64540万元的财税收入任务的完成。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4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税收执法综合检查工作。为搞好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大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纳雍县财政税收检查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局,卢宏兼任办公室主任,郭云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乡镇煤矿转让税费;二是房地产建设及交易税费;三是重点建设项目税费;四是房屋门面出租;五是违法违章建筑应缴税费及罚款

三、检查的组织方式

在县财政税收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设四个专项检查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

(一)乡镇煤矿转让税费检查组。由张槐林任组长,产生的营业税、契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进行检查。

(二)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二手房交易及房屋门面出租税费检查组。单位抽人组成。负责对2005年以来的房地产及房屋门面出租税费进行检查。涉及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契税、房产税、印花税、所得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罚款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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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财政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体时间安排为。4月初启动,11月底基本结束。

六、督促检查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督查组各检查组每半月书面向督查组报送检查情况,办公室主任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一是听取督查组督查汇报;二是听取各检查组的检查汇报;三是研究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