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优化税收服务的思考

随着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税收服务开始成为税收征管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近年来,我们基层税务部门在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的过程中,积极探索纳税服务的有效形式,开展了“一站式服务、首问负责制”及“纳税人信誉评定等级办法”等,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受历史上多年形成的税务特权思想影响,部分基层税务干部税收服务意识淡薄,服务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税机关整体形象。因此,在新形势下,如何优化税收服务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当前税收服务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税收服务理念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税收征管工作一直都是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为主要目标,过于强调税收征纳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导致各项税收工作从税务部门角度考虑的多,而为纳税人服务考虑的少,税收服务整体水平不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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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税服务厅和各办税窗口设置不符合税收服务的要求。一方面,随着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特别是“一人一窗一机”模式的推行,办税服务厅担负的职能越来越多,相应地,办税服务厅的办公空间和计算机设备等硬件配套设施不到位问题凸现出来,呈现出部分办税服务厅空间狭小、办税拥挤的现象。另一方面,特定涉税事宜只能由专门的办税窗口办理,各办税窗口设置过于细化,特别是在每月初的纳税征期和月底的发票认证时期,经常出现一些办税窗口排长队,而另一些办税窗口无人办税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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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税事宜办理程序复杂,税收服务效率不高。目前实行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过于强调税务执法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和权力的分解与程序的规范化,而牺牲了税收服务效率,导致了诸如发票领购、注销税务登记等涉税事项的审批手续过于繁琐,纳税人需要往返于多个部门或多个办税窗口,办理涉税事项极为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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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企缺乏有效沟通,税收宣传工作不到位。随着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进程的加快,税收政策、征管方式、办理涉税事项等与纳税人相关的具体要求都在发生着变化,需要税务部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有关税收政策和相关信息。但目前缺乏一条横向的税企联系通道,虽然设立了片管员制度,但一人要负责几十甚至上百户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达到每一户纳税人。因此,税务机关的这项宣传工作不到位,经常发生纳税人凭借以往经验办理涉税事项而造成携带资料不全、税务机关拒绝办理的情况,给纳税人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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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控装置相关技术服务部门服务不到位。承担税控装置技术服务的单位,对于税控企业在税控装置操作使用上遇到技术难题,不能快速地给予解决,而税务工作人员又不了解税控装置的技术原理,也不能解决到位,导致纳税人遇到税控装置操作技术问题时无所适从。

×二、当前税收服务整体水平不高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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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关系的认识存在误解。目前,在一些税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中,往往把依法治税与税收服务对立起来,把依法治税片面地理解为“治理”、“整顿”、“处罚”,一提起依法治税,就是“拉网检查”、“严查重罚”;把税收服务简单地看作“笑脸相迎”、“热情接待”,一提起优质服务,就暂停工作检查,不敢进行税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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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用制度管人,靠程序管事”的纳税服务责任制。在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之外建立税收服务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制,建立定期公告制度、咨询服务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局长接待日制度、科长值班制度等,对税收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规范,开展绩效评估,加强服务考核,完善服务监督,以监督促服务,积极探索纳税服务责任制考核新思路,有计划、有重点地确定年度考核内容,确保税收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服务现代化的水平。税收信息化建设,是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支撑,也是优化税收服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只有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将税收管理和服务通过信息技术与计算机网络进行集成,在互联网上实现税务部门组织结构的优化重组和工作流程的再造,才能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规范、透明、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只有进一步普及计算机知识,提高应用技能,使全体干部都能够熟练操作税收征管各类相关软件,增强提供税收服务的现代化服务技能,才能真正提高税收服务现代化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