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纳税评估交流材料

从20xx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算起,纳税评估工作已进入第七个年头,先是针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单一税种而进行的带有试点性质的探索,然后在全国范围内对所有行业、所有税种全面推开,纳税评估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也将写入《税收征管法》,上升至法律层级,揭开税收征管新的一章。在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地税系统纳税评估工作高瞻远瞩、立足长远,按照“一年起动、两年攻坚、三年见效”的三步走战略,从点到面,逐步推进。20xx年作为纳税评估“见效年”,对今年及今后的评估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作为省会城市的税务机关,市地税系统的纳税评估工作实现了早安排、强管理、重成效的初步目标。怎样才能在今后评估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提高纳税评估效率与质量。笔者从近几年纳税评估工作的体会出发,认为应该因地制宜、因时而宜、因人而异做好纳税评估,达到效率与质量的平衡,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目标。

一、因地制宜做好纳税评估。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县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会长期存在。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区,一户纳税企业的年缴税额可能超过其他县区全部税收收入额,这就要求纳税评估工作要因地制宜。首先要确定适应本地特点的地区性关键指标和预警值,可以借鉴其他地区的建立预警系统的指标体系与方法,但不应拘泥于其具体的指标值而削足适履,盲目套用指标发现众多“异常”企业,但实际评估无疑点,浪费有限的人力资源。其次是重点行业的确定,不同地区由于资源、交通、历史原因,区内重点行业肯定各不相同,有些地区甚至没有重点行业,各行各业都非常分散。对于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表现为每一个行业的税收总量都非常大,每一个行业都是重点行业,而对于欠发达地区,正好相反。这种情况下就要引入“重要性”这一概念,在测算重点行业指标时,事先根据税收总量(或行业对gdp的贡献值)来拟定一个重要性标准,达到重要性标准的才作为重点行业来管理,从而实现对重点行业纳税人的及时控管。三是注意各行业间的关联度,如果某项产业的供产销一条龙都在本地区或周边地区,则应将这项产业整体作为评估重点,从总体税负来分析是对供产销某一环节进行重点评估还是上下游联动,进行评估协作,开展行业联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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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部门报送相关电子数据,由评估部门建立评估数据库。其次要对清算结束的企业进行总体评估,根据事先测定的总体税负率、土地增值税税负率对清算结果进行二次评估,以验证评估指标的准确性,为今后评估打基础。最后要对中介机构清算过的评估异常企业按评估程序进行专业评估或提交稽查处理,移交时应注明所发现的疑点及分析方法,方便稽查部门把握重点。五是把握个案评估的时机。对一个具体企业来说,它的经营状况遵循起步、发展、稳定、迟滞、衰退的规律,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受政策影响起伏很大的企业,对它的评估与稽查,一般以其收入较为丰裕、有较多的纳税能力之时进行为宜,如果错过这一时间窗口,会出现非正常停业、形成欠税无法缴纳等情况,使评估与稽查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三、因人而异做好纳税评估。站在税务机关的角度,不可能要求所有的税收管理员都具备同样的业务素质与评估水平,对业务素质较高的骨干力量,应充实到专业评估队伍中来,承担专业评估工作。一般税收管理员负责完成日常评估工作,对纳税户日常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使用等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发现疑点进行处理。这样,专业评估与日常评估相结合,评估实效上既有评估的深度,又有评估的广度,有利于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水平。站在企业的角度,其财务人员的水平也是参差不齐,大型企业有规范的财务核算制度、严密的内部控制,涉税问题较少发生,既使发生其隐蔽性也较强,一般情况下很难发现。小企业内控环节少、财务人员流动大、企业负责人直接介入财务管理的居多,但因其账务处理简单,涉税问题较易发现。这种特点下,对大企业的评估应尽量交由专业评估人员进行,中小企业的日常评估安排税收管理员进行,根据自身情况和纳税人的情况进行分类评估,达到提高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