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廉政纠风先进事迹材料
一、“两权”监督工作与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紧密结合
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涉及范围广、工作难度大的系统工程,扎扎实实地抓好“两权”监督工作,是依法治税,廉洁行政,保证国家税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坚持“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的重要保障措施。只有建好规程,立好规矩,才能使“两权”监督具有可操作性。为此,我局以全面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为切入点,先后修改了27个程序文件。结合iso质量管理标准,严格实施监督,努力做到对“两权”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1、变“虚”为“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分项、分工负责,明确各部门需要监督的内容,防止监督“空对空”,做到有的放矢,落实“一岗两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各部门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均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并对发生的问题负有连带责任,防止一手软,一手硬。针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用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和管理随意性大、量化尺度不统一、责任难以落实到人、考核不能落实到位等问题,从引入iso质量管理体系入手,理顺程序、界定权责,把税收执法检查,“两权”监督作为iso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重要内容,把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各类廉政信息汇集的中枢,从日常的监督检查中解脱出来,重点抓好组织协调,责任追究,监督落实上来。
2、变“面”为“点”。两权监督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要抓住两权监督的薄弱环节,以点带面,对关键部门、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和易发、高发、多发性问题实行重点监控,在内部审核中开展“七查七看”活动,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环节,看户籍、地域、专项管理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干部失职、失责问题;查行政处罚环节,看有没有滥用职权随意处罚和以税谋私等问题;查税收环节,看是否存在擅自越权减税、免税和混淆入库级次问题;查纳税定额环节,看有没有“暗箱操作”、“吃拿卡要”等违纪问题;查发票、票证环节,看有没有虚开、丢开等严重失职问题;查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节,看有没有执行不到位问题;查政务公开,看对经费、基建和物资采购的管理,是否做到“三个一律”,即:大额经费审批一律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或报上级局批准;基建项目和大宗物品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预算取得的经费、提成、奖金等一切资金收入一律如实记帐,纳入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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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009年我局结合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责任追究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追究的内容,制定了税收质量管理体系(含“两权”监督、税收执法检查和税务执法监察内容)、工作纪律、办公自动化公文处理、新闻信息、教育培训等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追究结果客观公正,维护了“两权”监督的权威性,我局在责任追究中注意区别工作不到位与越位、无意过错与主观故意、一般工作过失与严重失职渎职等不同情况,确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内容,严格做到“三坚持、三反对”,即坚持追究的严肃性,反对随意性;坚持追究的公正性,反对徇私情;坚持追究的合理性,反对片面性。并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做到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在责任追究中坚持用一把尺子衡量,一视同仁,不高特殊化,使责任追究实实在在,增强干部严格自律勤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确保全局政令畅通、运转协调。
2009年,我局对违反工作制度的责任追究达444人次,经济处罚达19000余元,严明的纪律,使工作面貌焕然一新。
2009年,我局以纳税人关注的问题为焦点,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机结合,突出了对“两权”的过程监督,有效预防了违纪问题的发生,做到早关注、早防范、早处理,使队伍建设充满了生机和活力,取得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全面进步,树立了“严格执法、优质服务、文明高效”的地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