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国税规[2015]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

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沪国税法〔2015〕13号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市局机关各业务处室: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新的形势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既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内容,也是税务机关顺势而为,服务经济新常态,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明确的2015年税收工作总体要求和到2020年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任务,结合本市税务工作实际,现就切实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体方略,打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升级版。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税收领域的集中体现;作为依法治税的题中应有之意,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的科技创新中心,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为了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创新创业、加快转型升级、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等。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历史和大局的高度,在执行中做到不偏离、不走样、不打折扣,保障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预期目标,为上海争

当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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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近期重点落实的税收政策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