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营运车辆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单位】
浙江省【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2-08-17【生效日期】
2002-08-17【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
现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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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九条第九条印花税违章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和印花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第十条本办法自二00二年八月一日起执行,由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各地在执行中有何情况,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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