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精)

对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几点思考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工作的先导,是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税收宣传也是“生产力”,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着“喉舌”作用,对促进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税收环境,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表明税收宣传工作早已步入法制化轨道。在新形势下,应大力拓展宣传思路、载体、形式和对象,着力推进宣传观念、机制、平台等社会化创新,全面加强税收宣传工作。

一、夯实传统税收宣传基础,巩固税收宣传主阵地

传统的税收宣传,在税收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能因为强调发展和创新而忽视了传统税收宣传的极大贡献。因此,一定要巩固传统税收宣传的基础,充分发挥其主阵地作用。

(一)以一年一度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

1、突出主题,精心策划,注重宣传实效。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都有一个确定的主题,要按照不同的主题,精心组织

策划,让税收宣传月发挥其集中宣传的优势和功效。如,今年4月是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宣传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改善民生问题是党和国家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税收发展的原动力,税收与发展和民生息息相关。因此,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为了民生”为主要内容,重点宣传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大力宣传税务机关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要大力宣传关于推进农村发展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服务体系,为农业转型、产业化改革作好充分的舆论准备,积极营造税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2、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征集宣传活动创意。宣传月活动前,向社会各界征集税收宣传活动创意,如宣传标语、公益广告、活动形式等。选取立意新、影响力深远的公益广告图片、标语,委托广告传媒公司制作成广告框,安放或悬挂在各大宾馆、餐厅、会所、小区等人流量大的场所或其他公共宣传区域,让各界人士在休闲娱乐中接受税收文化的熏陶。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举行评奖活动,并进行通报和奖励。

3、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力争宣传活动丰富多彩。既围绕税务中心工作和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

是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突出宣传重点,又要采取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方式。如,举办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启动仪式上,可举办丰富多彩的节目,同时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征纳座谈会、税务文化进企业、走访企业春风活动等新颖形式,加强调查研究,了解纳税人对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的现实需求,努力提高宣传的针对性,以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发挥新形势下税收宣传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加强日常工作中的税收宣传,形成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虽然是固定的程式化项目,但是我们做起来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因为税收工作的成效与平素的税收宣传是分不开的,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特别是近年来,经济形势不断更新,各类改革力度不断加大,这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日常税收宣传的力度,深入持久地搞好日常宣传。

1、在日常工作中,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在日常工作中,传统税收宣传所采取的基本形式有:通过设展台、展板和彩福、招聘地税服务志愿者,在街头或深入社区、学校进行税收宣传;编印《税法宣传册》上门送发到广大企业和纳税人手中;以税务内外网、政策宣传栏为载体,力求在第一时间将社会热点、工作重点向社会发布;在新闻

媒体如电台、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宣讲税收政策;组织税务干部深入到企业、社区等宣传税收政策,发放宣传资料,接受涉税咨询。召开纳税人参加的新政发布会,重点讲解新政的立法目的和重要变动;组织召开由党政领导、纳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税务干部等参加的税企座谈会,全面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税、工商、公安、金融、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与合作等。

2、加强日常税收宣传,实行税宣工作长期化、制度化。宣传活动仅仅靠突击是不行的,而必须持之以恒,并将其作为与业务工作一样重要的内容来抓。每年初部署整体工作时,都把它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每项重点工作,都把宣传作为重要工作环节,统一写进方案,付诸实施,并跟踪问效;每月、季、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税收宣传都应是不可缺少的内容。这样,将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形成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

三、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促进税收宣传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发达国家在税收宣传工作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做法。

(一)在税收宣传组织上,设有专门的税收宣传机构

在很多发达国家,税务部门设有专门负责税收宣传的机构,配备专职的宣传官员。如日本税务机关层层设立了税法

宣传机构。国税厅设“国税宣传课”,国税局设“国税宣传室”,税务署设“税务宣传官”;澳大利亚也设立了专门的税务宣传机构。在发展中国家中,如菲律宾也设有专门负责税收宣传的机构。

(二)在宣传内容上,力求角度创新

宣传角度的创新,对宣传效果的发挥有很大作用。如,法国在宣传工作中不只宣传税法,传播税务信息,而是强调纳税人十分关心的问题,如拥有权利、税收用途等。当局分门别类向纳税人作详细报告收人情况,开支原则,支出范围,定期向公民公布财政预算。这些有理有据的宣传,使纳税人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为拥有这些权力而感到自豪,缴纳税款的积极性也就高了。

(三)在税收宣传形式上,力求多样化

美国三级政府新出台一项税收政策,都要在电视上由税务人员进行详细的讲解,另外国家税务局每年都与商业性的电视台联系,定期通过公共电视频道和有线电视网向全国播出“税务诊所”这一节目。还在国内发行各种有关税务宣传的录像带,分发到私人商店后,再由他们租给消费者带回家去观看;日本税务机关特别注重利用社会媒体进行宣传:如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邀请财税专家举办税收知识讲座,每天早晨在东京公共电视台播出l2分钟专题节目《税收与生活》,全国有32个地区电视台都同时转播。另外,十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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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做好税收宣传,需要税务机关扎实有效、持之以恒的宣传,但要使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可持续发展,更要逐渐跳出传统的“闭门宣传”、“孤军奋战”误区,更多地利用社会

宣传资源,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政府法制办、新闻单位等部门的支持,需要各部门乃至全社会的支持和参与,走税收宣传“社会化”之路。如,工商部门为企业办理或变更营业执照的时候,作为一种宣传和提醒,向纳税人告知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公安部门在机动车主办理机动车辆上牌手续时,要做好机动车主车船购置税的相应宣传提醒;代征单位应承接税务机关的税收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将征管信息、税收新政速递到纳税人手中;专业化市场、农贸市场对场内的纳税人情况熟悉,由其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宣传税收工作;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在接受纳税人委托时,应担负起普法宣传的职责,引导纳税人依法纳税。

总之,实践证明,税收宣传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实现依法治税,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它需要全体税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在新的历史时期,税收宣传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要坚持不懈,有的放矢,着力增强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同时要拓宽税收宣传的广度,强化整个社会对税收的认同感,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