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心得
目录
一、企业发展概况…………….2
(一)企业介绍……………2
(二)治理结构……………2
(三)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3二、税收筹划方案设计……….3
(一)营业税的税收筹划…………3
1、承包合同的筹划…………..3
2、销售折扣处理的筹划……….4
3、成立物业公司,剥离价外费用的筹划……..4
4、股权转让的筹划…………..5
5、合作建房的筹划…………..5
万科企业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一、企业发展概况
(一)企业介绍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集团”)原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509号文批准,于1988年11月1日在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1月29日,本公司发行之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5月28日,本公司发行之b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年12月28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经发审证字第113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投资咨询等。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专业住宅开发企业,也是股市里的代表性地产蓝筹股。总部设在深圳,至2009年,已在20多个城市设立分公司。2008年公司完成新开工面积523.3万平方米,竣工面积529.4万平方米,实现销售金额478.7亿元,结算收入404.9亿元,净利润40.3亿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486亿,营业利润142亿,毛利率29.2%,实现净利润52.8亿。在企业领导人王石的带领下,万科通过专注于住宅开发行业,建立起内部完善的制度体系,组建专业化团队,树立专业品牌,以所谓“万科化”的企业文化(
一、简单不复杂;
二、规范不权谋;
三、透明不黑箱;
四、责任不放任)享誉业内。
(二)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建立了审计、薪酬与提名、投资与决策三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董事会11名董事中,有4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的事项首先
要经过专业委员会通过然后才提交董事会审议,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除了通常的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外,还通过组织对控股公司的项目巡视,加强对各控股公司业务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坚持与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保证了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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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由此可见,合作建房的最佳方式是提供土地使用权一方以土地使用权入股,提供资金方以货币资金入股,成立合营企业,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方式。
例:万科和某房地产公司两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好后,双方均分,万科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个提供资金。完工后的该建筑物价值经相关部门评估为4000万元,因合同规定双方均分,故两企业各分得2000万元的房屋。根据税法规定,万科获得2000万元的房屋的所有权是因为转让了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另个房产公司也正是为获得土地使用权才转让了2000万元的房屋所有权,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销售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和的营业额均为2000万元,两企业应纳的营业税均为:2000×5%=100万元。
税收筹划:两企业可合股成立一家合营企业,万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另外一个企业以货币资金入股,房屋建成后采取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合作建房。根据营业税法规定: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万科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入股合营企业,故无需缴纳营业税100万元。在合作建房中,通过成立合营企业,采用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税收筹划方法,可减少转让土地使用权金额×5%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