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煤炭生产行业税务稽查的思考
李熙
一、永兴县煤炭生产行业稽查基本情况
近年来,永兴县局在纳税评估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煤炭生产行业税收专项就检查,基本掌握了煤炭生产行业的涉税违法规律,有力地打击了偷逃税行为。2009年以来共对10户煤炭生产企业实施了税务稽查,查补入库增值税110.97万元,罚款7.44万元,滞纳金1.03万元。税务稽查的有效开展,一方面促进了征管部门的管理,另一方面促进了纳税人申报率和申报质量的提高,进一步规范了永兴县煤炭生产行业的税收秩序。
二、煤炭生产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利用做假帐、帐外经营等手段偷税。部分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私营小煤矿,财务制度执行较差,纳入财务核算的资料往往都是经过人为筛选后产生的,会计基本上是按票核算,需要开具发票的收入纳入核算,不需开票的收入由业主进行账外核算,从而通过隐瞒销售收入进行偷税。从2009年来的稽查情况看,有7户煤炭生产企业涉及此类违法行为,偷逃增值税6.20万元。
(二)未按规定开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抵扣进项税。由于煤炭生产企业的进项抵扣项目少,为降低税负,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就通过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增大进项税,从而少缴增值税。检查中只发现有1户煤炭生产企业涉及此类违法行为,而事实上普遍存在该类问题。
(三)少计销售收入,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如某煤矿2009年销售收入少计609万元,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03.53万元。
(四)转供电收入未计提销项税。带有转供电业务的煤矿普遍存在此类涉税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一煤矿就将转供电收入17148元未计提销项税。
(五)在建工程等非应税项目耗料未作进项税金转出。检查中发现一煤矿将用于在建工程的原材料的进项税作了抵扣。按规定应用进项转出。
三、煤炭生产行业稽查的对策及建议
(一)挑选稽查对象
一是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利用收集整理基础资料,做好稽查对象的初步评估,选准案件。二是建立以计算机选案为主、人工选案为辅的科学选案体系,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资源,建立税务稽查选案信息系统,将煤炭生产企业的纳税申报资料输入该信息系统,从而科学地挑选税务稽查对象,从根本上避免对纳税人的重复选案。三是要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进行审查分析选案。要全面了解煤炭生产行业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指标,分析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波动原因,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现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办法,在掌握基础资料的基础上,深入到纳税企业中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将理论数据与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就疑点问题向纳税人询问,从而确定稽查对象。
(二)明确稽查内容
针对煤炭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混乱,偷逃国家税款现象较为严重的状况,应结合增值税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稽查力度。
1.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检查,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根据煤炭企业购进货物品种的单一性和特殊性,主要审核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查二者是否一致。如不一致,不得抵扣当期进项税。如一致,还要通过账面记录与装订成册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进行核对,查明二者抵扣数字是否相符。如账面记录数字大于抵扣凭证汇总数,应按照账面记录查明是否有购入的农产品取得了农产品普通发票和商业企业统一发票抵扣税款。如有这种情况,则还要查明这些发票,特别是农产品收购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规定,同时还要审核装订成册的抵扣凭证开具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审核原始发票,对发票的纸质、印刷质量、特殊标记、印刷日期、编号、填开时间以及发票中的供货单位与付款情况等进行检查或协查。
二是确定所购进货物的真实性。检查“应付账款”、“现金”明细账及相关的会计凭证,确认有无因购进货物长期挂账且从未进行结算的应付账款,以及用大额现金支付的货款,对这类问题要实际盘查货物库存,并通过询问、函证的方法确认是否存在真实的货物交易。
2.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检查,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外购已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进项税额是否做了转出。通过检查“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其他业务支出”等明细账及相关的会计凭证,并与增值税申报表核对,查清已抵扣进项税的材料去向、用途,确认企业外购已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是否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以及转出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二是存货发生非正常损失是否做了进项税额转出。通过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和检查“待处理财产损益”、“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和“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及“原材料”和“产成品”等存货类科目的贷
方及相关的会计凭证,查清企业存货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对已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是否作了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数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对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检查,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隐瞒、少计产成品数量,账外循环,销售不入账。针对这类问题,可以依据煤炭企业产品的特殊性,通过对单位产品耗用的原材料、火供品、电力和工资等进行定量趋势分析,找寻线索,对发现有疑点的,通过外调和突击检查“过磅单”、“产量日报表”、“工资计算表”,并同“库存商品”的借方进行核对,查明是否相符。如相符,仍要对库存商品进行实地盘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如不符,要查明原因。通过纳税评估等方式,调查了解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查明是否存在账外经营或是存在销售不记收入等问题。必要时可以通过了解购货方的信息,在对上述资料检查的同时可采用倒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即先从购货方获取销货方的销售资料,然后与销货方实际反映的销售收入进行核对,确认账簿记录的生产数量、销售数量是否真实可信。
二是审查“预收账款”、“应收账款”等往来账户,查明是否存在不记收入或是推迟收入入账时间。目前煤炭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一般情况下煤炭企业都是先收款后发货。针对这种现象,要发现此类问题,首先要从会计报表上去发现疑点,特别是对上述往来账户金额长期不变或是突然激增激减等情况,作为重点进行检查。通过审核“仓库保管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的贷方,同时通过对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和“现金流量表”的核查,查明是否存在已实现的销售额不及时入账或是账外循环并未计提销项税额的现象。
三是视同销售行为,不计提销项税。通过审查“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明细账的借方发生额,并与“库存商品”的贷方进行核对,查明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如有,还要通过审核“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的会计凭证,确认视同销售业务是否正确计算并计提了销项税额。
四是混合销售和价外费用,不计销项税。检查“其他业务收入”核实混合销售是否只计收入不计增值税税金,是否存在应税行为和非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情况,对计提了增值税的仍要查明税率适用是否正确;同时检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明细账和销售业务的会计凭证,核实价外费用是否直接冲减往来或抵顶工资,少计销项税。
(三)创新稽查方法
一是推行“延伸稽查”、“死账活查”,克服就账查账的局限。就是加强账外线索的调查力度,提高取证能力,强化企业财务真实性的审查,通过清仓查库,调验合同及各种生产、奖励责任书等现场调查和检查存款账户,异地协查等场外调查方式,把稽查的“触角”向账外延伸,力求发现企业深层次的偷、逃税问题。二是实行“关联稽查”,在稽查过程中,不局限于被查企业,要“拔出萝卜带出泥”,对业务往来单位、关联企业的有关线索和信息资料要做好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地稽查关联企业,扩大税务稽查成果。三是深化“行业稽查”,相同行业的账务处理和偷逃税行为具有很大相似性,要从同行业中选取典型企业,开展“审计式”稽查,查深查透,不留死角。同时研究总结出带有行业特点的偷税规律,制定相应的查处和防范措施。
(作者系永兴县副局长)
第二篇:关于强化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考关于强化税务稽查工作的思考
一、现行税收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1、基层稽查部门检查不够全面,检查质量不够高,偏重稽查任务的完成,不能全面反映被稽查单位的实际纳税情况。稽查部门往往侧重于检查面、查补率等量化考核指标,重视抓收入或者检查任务的完成。
2、严格执行稽查程序不够,容易造成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个别征收机关存在以言代法的现象,部分征收单位忽略了程序法,执法中文书资料的使用不规范,对于案件卷宗的内容资料没有明确的要求,案卷资料不全,调查取证工作和证据的收集不够细致认真,经不起推敲、论证,容易造成在税务行政诉讼中败诉。
3、征与查的关系规范不够,影响稽查质量和稽查人员的积极性。由于稽查局与征收单位各自的稽查范围划分不够明确,时常出现两个单位同时或相隔不久对同一纳税单位进行检查的现象,影响稽查质量。另外,对查补税款入库问题划分不够明确,征收单位对稽查局的检查工作不配合甚至抵触的现象。
4、稽查工作存在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问题。
5、税务机关缺少必要的独立执法权力,对偷逃税打击不力。在检查中,常出现检查人员对偷逃税的纳税人需要立即清查、冻结其银行帐户,或进行暂时的隔离等,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要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取得配合,往往贻误时机,使偷税者有时间转移证据和资产。
6、稽查力量分散、经费紧张,很难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为解决以上几个突出的问题,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其重中之重的作用,笔者以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继续寻求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只有各级领导重视支持和常抓不懈才能切实解决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进一步加强与国税、公、检、法、工商、财政、银行、审计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共同控制漏征漏管,遏制偷漏税,提高结案率,最大限度地打击偷抗税行为,切实维护税法的尊严。(3)充分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建立和处理稽查信息数据库,及时掌握企业的纳税进度、滞欠情况,迅速展开检查,提高办案效率。
(4)在人员配置上,选择作风正派、热爱税务稽查工作、原则性强的人员到稽查岗位上来,努力把稽查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思想开拓、纪律严谨、业务精湛、秉公执法、乐于奉献的专业队伍。(5)实行一级稽查,统一调度、统一安排,对重大案件上下联动,有针对性地进行检)
第三篇:关于对行业性税务稽查的几点思考关于对行业性税务稽查的几点思考
企业偷逃税行为往往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进行行业性专项稽查,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自觉纳税,公平同行业间的税收负担,避免多头重复检查。同时行业性税务稽查也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全行业生产经营和税负特点,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做到稽查的有的放矢。2010年,我县地税稽查局适时组织人员开展了全县交通运输业、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建筑安装业等多个行业性的检查,在认真研究并掌握行业税收违法的特点和规律的前提下,精心组织,全力以赴,迎难而上,既惩处了部分涉税违法分子,又通过此次行业性专项检查发现了以往未发现的新问题,并通过实践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相应办法,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成绩显著。从我县税收行业性稽查的实践看,行业性稽查在税务稽查中的地位日趋突出,效能日渐显现,作用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有利于掌握行业性违法规律,查处涉税行为。通过开展行业性稽查,从个案延伸到全行业,由点及面,可以更好地研究并掌握行业性税收违法规律和特点,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同时,可以走捷径,减少税收成本。如今年上半年在对交通运输业的行业稽查中,发现向挂靠车辆收取管理费、新上户车辆和报废车辆继续使用等应税项目不申报、少申报的问题,带有明显的行业特点。以此为依据认真分析交通运输业的偷税手段,基本掌握了该类企业财务上的各种做法和关键证据所在,为实施全行业稽查指明了工作方向。
2、有利于统一行业性操作模式,公平税收负担。从理论上讲,同行业企业之间税负是相同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征管的宽严不同以及是否实施各类稽查等因素,往往造成同行业企业之间实际税负差异很大。而开展行业性稽查,实行同一行业统一稽查,统一口径,统一处罚标准,统一宽严程度,使同行业之间企业的实际税负趋于公平,促进同行业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公平竞争,有利于平衡企业负担,优化经济环境。
3、有利于发挥集中稽查优势,提高工作效率。相对于分散稽查而言,行业性稽查有集中的优势。一是在行业稽查的组织形式上,一般都是业务局长挂帅,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能够及时解决稽查过程的难点问题。二是在行业性稽查的工作进程上,行业性稽查由于组织形式较为严谨,人员相对集中,时间相对保障,范围较为固定,容易快速突破,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三是在行业性稽查的检查处理上,由于同行业间生产经营流程、财务会计制度的统一性和关联性,使行业性稽查具有简单快捷的优势,既易于操作,又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
4、有利于发现行业性管理问题,提高征管质量。通过行业性稽查,不仅暴露出企业带有行业共性的税收违法问题,也暴露出税务机关对各行业税收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如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稽查中,我们发现税务机关对拆旧建新换房差价款不入帐、预售房取得的价款不申报、以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收取的价款未按规定结转收入等相关税收管理还不尽到位;在对建筑安装业的稽查中,发现税务机关对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价款并入计税依据还存在管理不力、审核不细、按付款进度申报缴纳税款鉴定把关不严的问题。针对行业性税收检查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合理化的征管建议,促进了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提高。
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税收行业性稽查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行业性稽查的计划性和预见性还不强,处理结论的时间和层次还不尽合理,实施过程还缺乏探索和统一等。笔者建议:
1、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了解,掌握主动权。由税务稽查工作特点所决定的,在日常工作中,稽查部门与被查对象接触少,了解情况不多,因此在实施稽查前,我们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了此行业被查人的四项相关资料,即一是申报及纳税资料,看有无异常,二是发票的购买和使用情况,正常经营期间是否用票及用票数量,三是经营规模、营业面积的大小、从业人员的多少,四是经营方式、从业时间,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在实际检查过程中针对行业共性的问题,研究检查结论的有效方法,及时果断结案,尽可能地减少税务稽查管理及稽查执法成本,以最低的稽查成本费用支出获得最佳的效果。
2、加强对稽查操作程序的统一。一是稽查内容的统一。在行业性稽查实施前可以先行试点,摸索规律,在试点基础上再确定稽查范围和内容。同时,在检查中增强超前意识,提高对一些关键证据的敏感性和洞察力,争取最早的时间、最好的机会实施取证。二是执法依据的统一。由于行业性稽查以分组集中稽查的方式进行,稽查任务由各检查组承担,统一政策口径尤为重要,因此,在行业性稽查实施前尽量做到先培训辅导后检查。
3、加强查帐方法的突破。帐内检查为主,突击检查为辅,多种手法并用,被查企业财务核算不能准确反映真实的经营成果,按正常的检查方法很难发现偷逃税的有关证据,在按正常检查难发现问题的前提下,突击检查可以尽可能的查获帐外记录,从而有利于在检查中取得突破口。因此稽查人员在合法运用征管法赋予权利的前提下,采用同时分组出击突击检查的方法,而突击检查虽然效果明显,但短期内不易于长期反复运用。还应以帐内检查为基础,找出破绽,发现线索,虽然被查人提供给稽查人员的会计资料大都为假帐,就帐查帐似乎毫无意义。但是,俗话说:“人过留声,鸟过留影”,被查人在对资料进行特殊处理时,虽然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但由于各种原因总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只要顺藤摸瓜,就会大有收获。
4、加强征管稽查部门的协调。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税务稽查的目的是“稽内查外”,即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税务稽查不仅是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开展行业稽查,是推行新的税收征管模式的重要步骤,对于解决基层征管难题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行业稽查过程中,稽查局可以查前向征管分局通报检查的相关行业及具体单位,查中交流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通报稽查结果,反馈有关情况。通过相互合作,成果共享,保持工作的协调一致。
第四篇:试论强化税务稽查的作用试论强化税务稽查的作用
税制改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税收制度最基本的要求,即:统
一、公平、效率的原则。而实现这些原则的基础则是严格的执法,依法征税,从严治税。为此,强化税收征管的任务又成为当前税收工作的重心。强化税收征管工作的核心是推行税收征管改革,建立以纳税人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新征管格局。在将要建立的税收征管新格局中,税务稽查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今后税收工作的重点是征管,征管的重点是稽查,稽查是“重中之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稽查的作用,可以较集中的概括为以下几点:强化税务稽查是维护税收秩序的重要保证;强化税务稽查是确保税收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手段;强化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新模式的重要支柱;强化税务稽查是保证勤政廉政和公正执法的重要措施;强化税务稽查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在明确了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作用后,如何强化税务稽查的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
一、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的途径
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适合我国的国情,必须和税收征收管理现代化相同步,以科学的态度按经济规律办事。应该从基础工作做起,创造条件,向着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的目标逐步前进。
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有很多事情要办,当前应该先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研究和应用现代化管理理论
税务稽查管理既是对税务稽查管理规律科学性的总结,又是进行有效稽查管理的指南。没有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必须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要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就必须深入地进行现代化管理相关理论的研究。研究现代化管理理论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和唯物的观点和方法,认真回顾和分析税务稽查管理的现状和历史,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寻找规律,用以指导税务稽查现代化管理进程的实践,研究中具体运用理论;认真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务稽查管理的性质、任务、职能作用和在税收工作台中的地位,研究客观必要性和必然性;研究税务稽查管理所包涵的内容,研究税务稽查机构的科学设置问题;研究税务稽查管理与税收管理、经济管理之间的联系,研究他们之间互相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在研究理论的基础上科学地确定设置税务稽查管理机构的原则和方案,从中找出内在联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研究现代化管理理论要在充分占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地进行科学分析,然后进行认真提炼形成税务稽查管理理论体系。运用科学理论指导税务稽查管理实践要注重适应性,在基本适应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力争使税务稽查管理实践在现代化管理理论的指导下,迈上新台阶。
(二)建立高效能的税务稽查管理机构
效能和税务稽查管理机构是卓有成效地开展税务稽查工作的组织保证。高效能的税务稽查管理机构必须体现精简、统
一、高效三个要素。精简要素的要求是合理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合理配置管理人员,做到人与事的最佳配合,消除因人设事,因人设机构的弊病。统一要素的要求是指各级税务稽查机关和管理者要有权威,上级的决策下级要坚决执行,作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令行禁止。高效要素的要求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能力、性格、合理确定工作岗位,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作到办事不拖拉推诿,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
建立高效能的税务稽查管理机构的基础性要求是作到机构合理,装备精良,人员优化,特别是要有优化的领导班子。优化的领导班子是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的关键。领导班子要注意提高整体功效,作到用人所长,各得其所。
(三)加速税务稽查管理人才的开发
人才是税务稽查管理要素中的核心要素,能动要素。没有人才就没有税务稽查管理的现代化。现在税务稽查工作人员的素质,相对于其他税务部门工作的人员来说是比较高的,但是用实现现代化管理的水平看,确实是不够的,需要迅速开发。开发人才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
1、加强在岗人员培训加强对现在稽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培训,可以采用深造培养的办法,提高其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技能。全国税务系统的大学可以研究设立税务稽查专业和现代化管理专业,专门培养管理人才。大学教育要以在职管理干部提高的形式为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既要培养学员的理论水平,又要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员具有多种技能,切实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2、发掘社会管理人才
税收事业是发展的事业,税务稽查事业是有前途的事业,需经常补充管理人才。补充管理人才的方法可以采用从全社会考试选才的办法,这是一种发掘人才的比较合理和科学的制度,它可以充分体现人人平等,自由竞争,唯才是举的原则,有利于杜绝人才选用中的社会不正之风。
3、发掘内部管理人才
目前从事税务稽查岗位工作的人员,素质在税务干部总数中是比较好的。有现成的管理人才,关键是造就一个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环境。既使干部在稽查各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又使有才华者有施展才能的机会,做到任人唯贤,任人唯能,消除评资论辈等在用人方法上的恶习。
(四)加速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稽查管理中的开发和运用
电子计算机是先进的管理工具,要使电子计算机在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创造其发挥作用的条件。
1、要有与计算机适应的科学体制和方法
电子计算机是现代化的信息处理机,它能给税务稽查管理工作带来新的管理手段,扩大税务稽查管理人员的思维能力,使税务稽查能够把系统分析技术、经济数学方法与电子计算机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税收经济情况的模拟预测,使税务稽查管理科学化。但是,计算机的信息系统不仅仅是软件与硬件的简单综合,而首先是新的工作方法和新的管理技术、管理方法、管理形式必须与电子计算机相适应或相配套,也就是说,税务稽查管理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水平,才能使电子计算机较好地开发和运用。因此,为适应电子计算机管理的要求,税务系统必须同步逐步实现管理组织科学化、管理业务标准化和管理工作程序化。
2、要有一支计算机管理的专业队伍
税务稽查管理开发和运用电子计算机必须要有一支计算机管理方面的专业队伍。计算机在税务稽查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需要开发计算机软件,这就需要掌握电子计算机科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电子、机械、管理等多种学科的知识。操作、运用和维护电子计算机需要专门人才。只有建立了税务稽查计算机管理方面的专业队伍,在税务稽查管理中才可以广泛应用电子计算机。
3、做好系统开发工作
所谓系统开发就是要设计一组保证实现系统总目标的系统,确定它们的具体目标、任务及相互之间的联系,明确各子系统共享的数据资料,选择和配备用于税务稽查管理的电子计算机系统。系统开发的任务是十分复杂和繁重的。在国外,一般把系统划分为问题提出、可行性研究、逻辑设计、物理设计、系统实现和系统运行维护等阶段。我们可以在借鉴外国和外系统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地划分阶段,做好系统开发工作,作到税务稽查系统信息、全国稽查系统和税务系统在一定程度上的共用。
二、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
税务稽查目标管理是对税务稽查工作管理活动全过程实行全面、系统管理的现代化管理形式,它是落实某时期税务稽查计划管理的具体方法。它是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有关原则的指导下,将税务稽查各项管理工作协调起来,使内设机构各部门的稽查工作都围绕着总目标的目标值的实现而统一协调运行,以实现税务稽查管理工作的全面管理,它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正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的要求。
(一)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的必要性
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的必要性,主要在于:
1、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是客观经济发展的要求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和经济现象将越来越复杂。从外部看,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承包经营方式的不断出现,纳税人越来越多、纳税人性质越来越复杂;从内部看,税制改革不断深入,法制建设不断规范,税收法规和税收征管法规,越来越适应新形势进行改革、修定和补充。在这种情况下,新形势对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税务稽查工作管理,应该逐渐深化,由原来的一般管理,向着具体、细致、规范标准的管理方向发展。这就要求,税务稽查工作实施科学的目标管理,从而使税务稽查计划管理提出的奋斗目标得以实现,促进税收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和税收经济杠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推行科学的目标管理是对税务稽查干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手段
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可以使税务稽查干部的工作方向明确,责任清楚,做到层层有指标,人人有指标,层层有压力,人人有压力,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共同为总体目标服务。目标管理既是基层税务稽查机关和稽查干部工作的要求和奋斗方向,也是上级对其所属稽查机构和人员进行工作检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使检查考核更加科学合理,进而有利于调动税务稽查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落实税务稽查科学的管理目标是促进工作水平提高的手段
制定稽查科学的管理目标的过程是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调整和落实工作计划的过程,也是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手段。通过各种定性、定量分析,找出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不仅有利于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而且还可以促进税收征收管理水平提高。
(二)推行科学的税务稽查目标管理的基本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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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科学确定选案对象。税务稽查的终极目标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征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选案来科学定位稽查的具体目
标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确保选案准确率,在确定选案对象时必需遵循以下原则,(1)选案有据的原则。选案必需依据所采集、调查、传递、转办和受理的案源信息,或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稽查计划,不得采取盲目的随机抽样和按征管户的一定比例盲目筛选的办法进行选案;(2)针对性原则。选案必需体现税务稽查的职责,有明确的目标,应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重点和弱点,以选择开展专项检查为基础,以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目标。(3)计划性原则。选案应根据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税收征管的动态情况,以及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和评估情况等情况制订稽查计划,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实行稽查定期免检制度,正确处理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以专项稽查选案的计划作为选案管理的基础内容,重点作出专案稽查计划。(4)效能原则。选案的准确率是检查和考核选案工作的关键性指标,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稽查工作的效能。选案部门在拟定稽查计划时应尽可能掌握更详实的案源信息,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目标、线索或有关证据。
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