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讲话

同志们:

去年,财政部专员办对各地中央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国务院上报了《年中央财政收入监管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温家宝总理作了重要批示:“要加强财税监管,特别要重视监管制度建设,以保证财税政策和纪律的严肃性”。为贯彻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总局决定直接对有关地方开展税收专项(专案)执法检查,以此作为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这既是贯彻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任务,也是实践“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工作抓实做好。下面,我就如何开展工作讲二点意见。

一、按要求落实检查工作任务

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总局经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会后,将向有关地区下发执行,有关地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一,自查自纠。会后,各地要按照总局的通知要求,针对本地区的问题立即开展检查工作。对于税务机关执法违法、地方政府干预执法等问题,由省级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牵头核实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制定违规文件、违规文件制定的机关、时间、“依据”和涉及的纳税人范围及税款数量,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于转引税款和税收返还等问题,也由法规部门牵头落实,要核查是否存在降低税率吸引外地企业、有无违规减免税、税款的返还是否通过税务机关进行以及企业收到的返还款是否按规定征收了所得税,等等。除此之外,还要重点调查转引税款和返还的方式以及涉及的部门、程序和步骤等。对于企业偷逃税款问题,由省级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牵头,及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案检查,检查年度为年至年三个纳税年度。其中,总局稽查局将对专员办反映的一些专案直接督办,具体工作另行告知。专项检查工作,包括自查自纠、引税等专案核查,时间约二个月左右,各地要在11月20日之前向总局报告核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第二,开展督查工作。各地上报检查报告后,根据核查、整改情况,总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相关省市进行督促检查。督查将要听取汇报,实地检查当地的自查自纠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的抽查和延伸检查。重点包括:一是企业所得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不执行或变通执行国家统一税收政策问题;三是转引税款和税收返还问题。特别是有关引税和税收返还问题,即使不是由税务机关操作的,如果当地发生了这样的问题,税务机关也要尽量把运作方式和违规引税及返还税款的数额等具体情况搞清楚。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要注意总结报告的质量。各地自查工作结束后,要按时报送总结材料。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核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存在问题的原因、意见和建议等。要求讲情况要清晰明了,讲问题要客观实在,讲数据要真实准确,讲原因要全面透彻,讲建议要切实可行。

此外,我还要特别强调,没有被列入这次专项检查的地方,各级税务机关也应当按照总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同时要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切实改进工作,进一步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提高。

同志们,开展这次税收执法专项检查,是总局今年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我相信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各地一定能够圆满完成任务,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