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演讲稿[定稿]
关注校车安全护佑生命安康
一、相关知识
1、生命健康权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中最重要、最起码的权利,离开了生命健康权,其他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话。
2、党的性质和宗旨。
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由于身心发育不成熟容易受到不法侵害,因此青少年应该受到特殊保护。
4、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和“守护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包括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做出特殊保护,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5、明辨是非善恶,抵制不良诱惑,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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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启示。未成年人应自觉进行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自觉与社会各方面的保护相配合,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3、面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你认为国家、学校、社会、青少年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防范。
启示:国家:应该加强校园安全立法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应该创造条件保证校园设施的质量,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教育,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如开设学校安全教育课,举行安全自救演练,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自救常识: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排解学生心理压力,提高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加强校园进出人员检查,排查学校的各类设施及校园安全隐患等。青少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交通规则;掌握必要的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不做危险游戏,不攀越窗户和护栏,不在校园内,楼梯处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推搡拥挤);正确对待家长和老师的教育,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杜绝不良行为,远离伤害源;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学校或有关部门报告;遇到暴力事件不要围观,要远离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