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二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之际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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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诚信纳税是“依法(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治国”和“以德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在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每一个公民和纳税人都应当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衡量企业的商业信誉和个人的道德品质的重要标尺,是遵守市场竞争规则、维护商业道德的具体体现,依法诚信纳税必将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企业只有依法诚信纳税,才能促进自身的长远发展,才能树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形象。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雄厚的财政实力是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我市在本世纪头二十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年国内生产总值比年翻两番。实现这个宏伟目标,必然要求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要求全体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广大纳税人应当进一步确立国家观念,正确处理好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牢固树立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思想观念,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创造更多的税收,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多作贡献。税务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组织税收收入和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依法用好各项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政府的工作,坚持服务优先,帮助企业发展。各级党政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税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依法治税观念,积极支持税务部门独立执法,维护税法的刚性,为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诚信纳税氛围而共同努力。

公民纳税意识的增强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今年的税收宣传活动月,我市各级税务部门将面向社会、广大纳税人、地方党政和有关部门,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各级党政、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应当积极支持和参与税收宣传活动,全市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税法的宣传力度,努力使依法诚信纳税的观念在汕头大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税赋不丰,何以兴国;国家不兴,焉能富民”。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希望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把依法诚信纳税化为自觉行动,为加快汕头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