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根据上级2012年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发号文为主线,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1、围绕重点工作目标,扎实抓好信息宣传。各级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为载体,以安全生产“三规范、两办法”、“4d工程”、“四项建设”、“专家查隐患”、“执法监察”、“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教培训”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国家、省、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措施,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本单位在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一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争取新闻工作者关心、关注安全生产,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要积极配合媒体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采访报道,力争在国家、省、市媒体上有份量有深度的宣传报道稿件

三要发挥各级安监局网站的作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反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使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

3.宣传安全先进典型,增强正面舆论引导

一是正确把握安全生产形势宣传的基调,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二是大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安全生产上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取得的成果,鼓舞士气、凝聚力量

三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人物事迹,号召安全生产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先进,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奉献意识,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4、宣传安全生产法制,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持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与执法监察工作相结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颁布实施的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安监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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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是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安监队伍素质,从根本上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搞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搞好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对安全生产工作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地、有操作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方案,于4月1日前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狠抓落实,务求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实效。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内容,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内容,统筹时间安排,逐项抓好落实。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确保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专职安全员、车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确保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要求规范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并确保安全培训档案资料齐全。在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时,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确保安全培训效果。

(三)严格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落实到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已把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纳入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各镇街、部门和经济开发区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全市的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