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安全生产治理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乡安全生产形势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态势。但是,当前全乡各领域安全隐患仍大量存在,一些重大安全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着力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开展全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围绕降事故、保平安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及各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各办公室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根据乡的行业范围和特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排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

1.矿山、冶金(机械)、化工产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以及城市基础设施;

3.渔业、农机、林业、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饭店、网吧、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6.“三合一”企业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

7、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部位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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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办各线要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要督促基层单位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资金,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建立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严控新隐患的发生。

(四)严格执法,创新机制。各办在排查治理中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的查处。要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积极性,鼓励广大群众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认真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乡政府在这次活动中,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落实广大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认真总结,树立典型,对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各项措施落实、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以此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