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规范开采行为,严格开采程序,推行煤矿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省、州《关于恩施州2007年安全质量等标准化煤矿达标计划的通知》和整顿关闭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宣恩实际,拟定2007年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生产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县煤炭事业发展,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改善煤矿安全生产经营环境和条件,全面提升企业和员工素质,努力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避免减少重伤事故

2、认真抓好煤矿井下五大灾害预防治理,落实“一通三防”和煤矿生产“十二字”方针

3、完成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

4、切实抓好干兴煤矿关闭前后的各项工作和两家技改矿井的技改验收工作

5、夯实煤矿基础管理工作,突出抓好煤矿企业劳动定员定时管理、杜绝煤矿超能生产。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井下设备检测维护和岗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不断提高安全投入,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整顿的要求,县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业联合会,叶元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①县安监局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②县煤炭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煤矿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监督煤矿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制定有效的全县煤矿井下瓦斯和水灾防治方案,防止瓦斯和水灾事故发生,同时务必抓好煤矿日常生产经营行业管理工作

③由县煤矿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牵头,县安监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电力公司、相关乡镇等部门共同努力,切实做好干兴煤矿的按期关闭工作,同时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做好有关后续处理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州对有关技改矿的技改工作要求抓好我县两个技改矿的技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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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治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自查整改达不到有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予以进行处罚。部门工作不力的,县政府将严厉批评和实行责任追究,并按要求追加措施抓好整改,督促煤矿企业必须按要求达到整治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12月)

县深化煤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三个煤矿(两个技改矿井,一个关闭矿井)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县深化煤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通过媒体公开爆光,并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对监管整治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