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安全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和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认真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由县安委会组织实施。设立8个检查组,1个督查组。

(一)交通安全检查组。由梁恩雄同志任组长,陈沙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农机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派车单位为县交警大队。

(二)企业安全检查组。由李锡红同志任组长,黄始海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安监局、县工业经济局、县质监局。派车单位为县工业经济局。

(三)公共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组。由胡志刚同志任组长,肖冰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文化局、县商务局。派车单位为县公安局。

(四)学校安全检查组。由丰新妹同志任组长,洪煜东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教育局、县卫生局。派车单位为县教育局。

(五)公共场所安全、建筑工程和项目安全检查组。由蔡灿辉同志任组长,王文海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建设局、县旅游局、县质监站、县安监站、县城管大队。派车单位为县建设局。

(六)饮用水、食品安全检查组。由苏进武同志任组长,陆雄峰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自来水公司。派车单位为县食品药监督管理局。

(七)水务、电力和地质安全检查组。由袁景甫同志任组长,康清焰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电力公司。派车单位为县水务局。

(八)消防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组。由刘柏生同志任组长,刘文松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林业局、县消防大队、县林业公安分局。派车单位为县林业局。

(九)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由糜文胜同志任组长,雷厚前同志任副组长。参检单位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安监局。派车单位为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三、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交通安全:

1.客(货)运公司、各客运站场安全。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三品”安全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等。

2.路面交通安全。主要检查车辆超载、超限,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无牌无证驾车等违法违章情况。

3.道路安全及马路市场。主要检查交通警示标志、危险路段防护墩(墙)的设置情况,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马路市场的整治情况。

4.农机安全。主要检查农用车违章载客、人货混装、报废车拼装上路等。

5.水上交通安全。主要检查渡口的船舶和人员资质、限载措施、救生设施配备情况及安全救援措施等情况。

(二)企业安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制情况等

其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包括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烟花爆竹等行业还要突出对安全行政许可、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等。

(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各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医院、餐厅、宾馆、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及旅游景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2.消防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设置和畅通情况,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电源和火源安全管理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检测及安全管理情况,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四)学校安全:

1.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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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重点,认真整改。要明确检查重点,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要创新安全检查方式,防止走过场,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安监局的指导、协调、综合监管等作用,形成国庆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电视台、《绥宁报》要对这次检查进行追踪报导。

(四)严明纪律。各检查小组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和组织纪律,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本方案的要求进行检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作为或乱作为。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检查走过场的,将追究其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