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快建立安全生产源头监管的长效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建设,规范“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标准,为推动我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1、“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2、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机制逐步形成

3、“三项制度”建设符合标准,并得到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持续改进和提高

4、承诺内容逐项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得到巩固和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继续推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工作,推进“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落实,全面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体系,使企事业单位真正处于“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约束之中,并充分发挥源头监管的特殊作用

(二)大力加强“三项制度”质量建设,通过继续修订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审核、备案和落实,使“三项制度”真正成为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的基本规范,成为政府监管的重要依据

(三)督促企业对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加强安全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搞好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巩固,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进度安排

本次“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1、召开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进行专门研究部署。

2、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制订“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实施方案和阶段工作计划,对全年“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各企事业单位对承诺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明确工作进度,确保承诺事项按计划、按步骤、按标准进行兑现。

(二)完善提高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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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对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进度迟缓、搞形式、走过场的单位要进行曝光,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要加以推广,激发企业自身抓安全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县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落实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总结表彰工作。“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结束后,市安委会将对落实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落实年工作开展好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优秀且承诺落实工作突出的企事业单位,授予“安全生产承诺落实示范单位”称号,并进行全市统一挂牌。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所确定的时限要求,将具体工作方案报“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08年4月开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每季度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2009年1月10日前报全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