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的意见》(湖政发〔2005〕51号)精神,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政府和社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有力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以市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具体有:

1.围绕市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深入报道。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全文刊登,同时配发短篇评论文章。广电总台在**新闻等节目中摘要播出。“一报两台”、**在线、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刊登或播出介绍制定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的通稿。各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级政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市总体应急预案的做法,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情况(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负责落实,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配合)。

2.开展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的解读宣传。市专项预案和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简本公布后,由**日报、**广电总台和**在线等新闻媒体陆续刊登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37个、应急保障行动方案7个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经市应急办统稿后供媒体选用(由市应急办、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和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共同负责,在总体预案简本公布后1个月内陆续刊登)。

3.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县区、各部门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各选一个典型案例。此外,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访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基层干部和专家,以及曾受到突发公共事件严重影响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应急预案的感想和看法。二是介绍市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市应急办协调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建设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科技局等部门提供有关材料,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新闻媒体采访)。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出版和发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事发前,能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事发中,能使公众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的第一时间作出迅速反应,如何自救、互救;事发后,能够抚平公众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具体有:

1.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和系列访谈。在市内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开辟形式多样的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和系列谈等,介绍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2.编辑和发放科普读物。充分整合我市科普宣传、音像制作方面的优势,广泛收集有关灾害和应急处置方面的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制作和播出有关电视、广播等作品(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等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电视台、广播电台、图书馆、科技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应急办、市委宣传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乡村、厂矿、街道、学校的处置公共危机工作做细做实”,“防灾救灾到户到人、应急救援到点到位”的要求,开展应急管理特别是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山区农村以防御自然灾害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经贸委(经发局)、建设、民政、农业、教育、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5.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对外来民工、暂住流动人口和外籍在湖人员,采取集中宣讲《公众防灾应急手册》、出墙报、放幻灯片、放映时插播应急救护知识内容的短片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聋哑学校、福利院、敬老院等特殊人群和场合,对不具备阅读能力的人进行讲解和帮助阅读,进行专题讲解或演示,制作宣传橱窗,进行持久而深入的宣传(由县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宣传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建设、农业、安监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负责实施)。

6.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通过科学的心理辅导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及时帮助社会公众梳理各种复杂信息,预防和克服危机中的恐慌心理(由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会同市级各主要新闻单位组织实施)。

(三)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月”、“法制宣传日”、“110宣传日”、“人防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和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司法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进行宣传。宣传政府加强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由市应急办和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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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同级财政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也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好公益宣传作用。

(四)本方案实施时间

本方案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在全市陆续展开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把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